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推动新一轮扶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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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区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西藏自治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刻指出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近十年的扶贫开发奋斗目标,凸显了对贫困群众的特殊关怀、实施攻坚的坚定决心。在全国扶贫攻坚中,西藏扶贫开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西藏300万人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按照新的扶贫标准确定的贫困人口的小康,就没有西藏的小康。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必须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体制上进一步创新,力度上进一步加大。
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必须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扶贫开发路子。近十年来,我区扶贫开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西藏实际,积极推动扶贫开发的工作创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具体体现在:一是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把发展作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政策上实行倾斜;二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把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为实施扶贫攻坚的重要保证,切实发挥
扶贫开发促进稳定的作用,夯实党在农牧区的执政基础;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农牧民安居、溜索改吊桥、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民生工程;四是坚持科学发展,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高成效的重要举措,大力实施参与式扶贫,培育合作经济组织,走产业带动的路子;五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实现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注重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内在活力;六是坚持构建大扶贫格局,将扶贫开发与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有机结合,配合基层建设年活动,为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壮大了力量。
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经过时间、实践和群众的检验,是一条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为民谋福祉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子,可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扶贫开发工作所遵循。我们一定要不断完善丰富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扶贫路子,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必须坚持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特点的体现。我区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是扶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地区。要缩小我区与全国的发展差距,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仅靠扶贫部门一家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
树立“跳出扶贫抓扶贫”的观念,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实施扶贫攻坚为平台,以《实施办法》和扶贫规划为黏合剂,把各种力量汇聚到扶贫开发中来,形成中央大力支持,自治区、地(市)、县积极投入,各部门各行业加大倾斜,社会积极捐赠的立体化扶贫格局,增强党和政府决策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首先,切实发挥专项扶贫的基础作用。着眼最困难地区、关注最困难群体,以发展扶贫产业、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大力实施整乡推进、到户帮扶、以工代赈、民族发展、产业扶贫、就业促进和扶贫试点等工程,让定点扶贫加强基层力量,到户扶贫发挥基层作用,培育产业充实基层功能,着力解决好贫困群众发展基础不牢、增收渠道不广的问题,切实增强贫困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发挥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其次,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支持作用。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行业要强化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大在资金、项目和政策上的倾斜力度,全面实施贫困地区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保等社会事业,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培训、医疗服务、科技推广和农牧民安居工程等,建立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瓶颈制约难题。第三,大力发挥社会扶贫的协同作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积极推动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动员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活动,在补充认定扶贫对象、落实到户帮扶项目、培育扶贫产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扶贫培训成效等方面整合力量,真正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
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必须坚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方针。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都是增进贫困人口福祉的重要手段。扶贫开发着眼于提高贫困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是改变落后面貌、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之路;社会保障着眼于保障群众基本福利,是解决生存和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两个政策相辅相成,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坚持的基本方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农村社会保障两手抓,最核心的是要严格区分扶贫与低保对象,建立覆盖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加快减贫进程。一要继续抓好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严格执行程序和标准,将一家一户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找出来,实行建档立卡,并兑现帮扶政策。二要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作为扶贫对象,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实施整乡推进、面上扶贫、贫困户安居、产业开发等项目,培育挖掘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切实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三要把社会保障作为巩固温饱的基本手段,进一步完善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低保水平与全国同步增长机制,加强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使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超过50%,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标准。四要积极探索扶贫项目安排与扶贫对象挂钩机制,逐步实现以“两项制度”衔接识别人口和年度帮扶任务确定资金项目的资源配置结构,确保扶贫对象真正享受到扶贫政策,形成“低保保生存、扶贫促发展”的有效帮扶机制。
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必须突出重要区域和重点人群。划定一条线、锁定一群人、圈定一批主战场,是新阶段扶贫攻坚的核心,事关完成减贫目标的深度、评价惠及受益群众范围的广度。区党委、政府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群众需求的实际出发,集中全区力量组织实施扶贫攻坚工程,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理念,是扶贫开发力度加大的重要举措,是我区扶贫开发在政策上的重大创新,也是全区各级扶贫部门的庄严承诺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抓好重要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帮扶工作,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非常艰巨的任务,已经摆在了全区扶贫系统的面前。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中央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将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争取中央优惠政策提供了良好平台。只要我们抓住解决制约问题的关键,突出重点、瞄准目标,将社会资源、工作力量向这些区域和人群倾斜,形成多管齐下的帮扶机制,就一定能够推动减贫目标实现。要尽快启动集中连片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行业规划与扶贫规划、地市规划与扶贫规划的衔接,整合水利、交通、科技等部门力量,把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的资源优先投向五大主战场、扶贫对象和整乡推进乡镇,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从根本上改变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面貌。各地市县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地扶贫规划,突出政策支持与资源整合。全区扶贫系统要按照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强化项目与扶贫对象结合,科学测算各地市县的对象分布,明确年度脱贫任务,兑现好帮扶政策,对所有扶贫对象实现在“十二五”期间帮扶一遍。对于经济发展较快、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的地区,要因地制宜确定脱贫计划,加大减贫力度,尽快完成现有扶贫对象帮扶任务,并制定新的扶贫标准,重新寻找新的扶贫对象进行帮扶,确保扶贫对象与全社会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不再加大。
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必须突出实施到户帮扶措施。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有着不同的要求,一般的支农资金要求落实到农业和农村项目上,而专项扶贫资金要求落实到贫困农户。如果不注意这个根本性区别,把扶贫资金与其他资金同样使用,扶贫就变了味、脱了靶,完成脱贫任务就成了一句空话。目前,我区扶贫开发实施的“雨露计划”、贫困户安居、互助资金、产业扶贫以及到户或联户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有少数地方对到户扶贫认识不足,对贫困群众需求了解不够,对实施到户项目有畏难情绪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还是转变认识的问题。如何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帮扶,我们不仅要明确政策导向,而且还要在制度设计上开发并推广到户项目模板,强化资金分配与到户帮扶任务衔接,重点实施贫困户安居、建设微型基础设施、补充基本生产资料、扶持特色产业等项目,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最现实最紧迫问题,因户施策、逐户扶持,确保项目与对象结合更加紧密,到户资金比例占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总量60%以上,项目覆盖“两项制度”衔接识别户比例在60%以上。
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必须强化政策保障支持。《实施办法》确定了财税支持、金融服务、土地开发使用、提供人才保障四个方面的保障政策,与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和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密切相联。“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给予贫困地区和群众好的扶持政策,就可激发贫困地区和群众的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一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自治区财政扶贫开发支出预算每年递增30%、地市县按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2%的比例安排扶贫开发投资。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条件较好的地市,可在2%的基础上提高配套资金额度,并积极引导援藏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地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只用于地方政府确定的扶贫目标、扩大扶贫措施覆盖面或提高到户扶贫的补助标准,以及实施联系扶贫对象的攻坚工程。二要深化金融服务。针对我区农牧区金融服务基础差、覆盖面不足的实际,合理布置金融网点,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切实为贫困农牧民提供好小额贷款担保。三要用好土地政策。落实大型土地整治项目优先满足生态搬迁用地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城
镇化进程,发挥城镇在安置群众和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以城镇化的手段解决灾害易发地、生态保护地群众搬迁,促进森林草原生态奖励补偿政策转移或帮助贫困人口,实现扶贫开发和生态改善的双赢。四要夯实人才基础。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农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对口援藏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提供就业岗位,建立双向合作机制,拓宽基层骨干队伍掌握知识、培养人才渠道,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和扶贫开发一线工作,为推动贫困地区整体发展、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以及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给予表彰奖励。五要健全扶贫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扶贫工作职能,完善县级扶贫工作专门机构,选派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干部到扶贫队伍,尽可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改善工作
生活条件。
举全区力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必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其目的就是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抓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是扶贫系统的首要任务,也是宣传部门支持扶贫的重要方面。要按照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立即行动,切实加大对各地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总结扶贫开发推进农牧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的成就和经验,大力宣传长期以来在扶贫开发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扶贫开发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动员各行业各部门、社会各级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支持扶贫开发,形成强大的合力。
扶贫开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深入做好我区扶贫开发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发展、事关稳定,形势紧迫、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紧围绕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扶贫开发路子,抓住有利时机,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者为自治区扶贫办党组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