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职能,逐步放开准入领域,广泛吸引民间投资,非公有制经济如今已经成为了西藏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今后,西藏应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调控手段,优化税式支出效应,加强与金融等政策的配合,以更好地促进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促进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

西藏民族大学
2013-04-20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职能,逐步放开准入领域,广泛吸引民间投资,非公有制经济如今已经成为了西藏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今后,西藏应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调控手段,优化税式支出效应,加强与金融等政策的配合,以更好地促进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促进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

陈爱东

(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要: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职能,逐步放开准入领域,广泛吸引民间投资,非公有制经济如今已经成为了西藏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今后,西藏应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调控手段,优化税式支出效应,加强与金融等政策的配合,以更好地促进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可持续发展; 税收政策;财政政策

[作者简介]演陈爱东(1970- ),男,四川成都人,现为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财政与投资。

基金项目:本文系陈爱东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发展西藏生态经济的财税对策研究》(11BJY125)、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项目《促进西藏经济增长模式创新的财政政策支持》(2011JYBXSJ)的部分成果。

一、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制定了推动西藏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小康西藏的发展战略,陈全国书记更是强调:要放心、放开、放宽、放胆、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新的起点上推动西藏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笔者在西藏工商联调研时,得知自治区党委专门成立了非公经济领导小组,要求财政税收部门大刀阔斧从西藏的实际出发,制定一系列比内地放得更宽、突破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做到“零注册、轻税赋、强支撑、少检查、重激励”,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1]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成为了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助推器,也成为了藏族人民就业主渠道及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0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上缴税金占西藏税收总额的75%,吸纳就业人员占全区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41.8%。),切切实实承担了发展西藏特色产业、吸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重任。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量急剧增加

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在于其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迅猛增加。从2005年的64517家增加到2010年底101250家,年均增幅已经达到9.49%。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从表1 中我们可以看出西藏非公有制企业数量的持续增加,尤其是私营企业的数量增幅巨大,在2005-2010年六年中,平均增幅达到了22.04%,增幅最大是2010年,已经达到了32.17%。同时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增幅也较明显,六年的平均增幅为8.46%,尤其是在2006年,其增幅已达到12.21%。所以,单从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来看,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势头较猛。

(二)西藏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总额快速增长

西藏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迅猛增加是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2005-2010这六年中,其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注册资金增长异常迅速,从2005年的821501万元 增加到2010年的2198574万元,年均增幅已达到27.9%。其中以私营企业的增幅最为明显,从2005年的712808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923104万元,年平均增幅达到了25.56%,详见表2

(三)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增幅明显

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手段,是关系到整体社会经济的整体运行的重要因素。同时从业人员也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从2005年的159471人增加到2010335863人,年均增幅达到18.4%。其中私营企业增幅较大,由2005年的43635人增加到2010127453人,增幅达23.34%,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也从2005年的115836人增加到208410人,年均增幅达13.58%

西藏非公经济发展取得成就还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说其非公经济产值占GDP比重不断上升,在“十一五”期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总产值已达227.7亿元,占该区GDP总量的45%左右。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率增加,已从2005年的62.87%增加到2010年的82.9%①。另外在2005-2010年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57.8亿元增长到15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0.9%等。从以上这些方面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西藏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前景和其巨大的发展潜力。

由于西藏非公经济起步较晚,即使在短时间内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跟全国及西部十二省市比较起来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量较少。以2009年为例,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量为93066 家,而全国各省(市、区)平均数量和西部十二个省(市、区)的平均数量分别为1031419 家、 800272 家,分别是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量的11.08倍和8.6倍;二是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总额偏低。 2009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注册资金总额为 3539494 万元,而全国各省(市、区)及西部十二个省(市、区)的平均注册资金总额分别达到5325.81亿元、2033.36亿元,相差幅度分别为1997.19 %700.69%;三是西藏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偏少。 2009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的社会就业人员为320796 人,而全国各省(市、区)和西部十二个省(市、区)的平均数量分别为491.55万人251.65万人,分别是西藏的15.32倍和7.85倍。另外,西藏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物流成本高、人力资源匮乏、资金短缺、管理观念及经营理念落后、税收负担相对较重等问题的存在一直制约着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

二、相关税收政策支持机理

(一)税收乘数

税收乘数是指政府税收增加或减少而引起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减少或增加[2](P358)

KT=-c/1-c

KT为税收乘数,c为边际消费倾向,如果边际消费倾向为0.2,则税收乘数为-0.25,政府采取税收优惠手段,减少1元税收收入,则可以增加0.25元的GDP

对西藏非公经济采取比内地更加税收优惠等政策,将更加广泛的吸引民间投资,既鼓励新增区内外民间资本进入西藏,又可以激励现有非公企业做大做强。

(二)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

所谓的收税的经济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充分的体现了税收的调节作用[3](P166)

如下图所示,C表示消费,I表示投资G表示政府购买,△C表示消费的增加。纵轴表示表示总支出,横轴表示国民收入。 (C+I+G)线与45度线的交点为F,对应的国民收入为A,B点为国民收入的最大值,此时对应的是出于充分就业状态。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要增加国民收入,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要增加消费,使之与45度线的交点为E,如果此时政府采取减少税收或者税收优惠等手段,就会增加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整个社会的需求量△C,达到曲线C+I+G+C的高度,最终实现了国民经济增长与充分就业的帕累。

1

西藏的非公经济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企业整体规模不大,加之,西藏县乡等地方政府还存在歧视非公经济的现象。笔者在西藏调查过程中,许多非公经济单位也谈到了这点,国有经济往往因为与政府关系密切,一些县区地方政府明显重视国有经济。所以,积极发挥财政税收的作用,既是体现抓非公有制经济就是抓发展、抓就业、抓增收、抓民生、抓稳定的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思想,又是实实在在给非公经济实惠,达到以扶持促发展的目的。最后通过税收的促进效应,进一步壮大非公经济单位的实力,形成长效的农牧民就业增收、地方财力增长机制,确保西藏社会的稳定。

三、西藏现行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及缺陷

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得到了中央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提出要大力发展当地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在西藏“十二五”规划纲要、西藏第八次党代会中都明确决定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向特色优势资源方面发展,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发展混合制经济,优化民间投资等目标。还具体提出要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以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笔者从西藏税务局收集到的资料显示,为了进一步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西藏专门实行了非公经济的税收减免和税收优惠等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西藏现行促进非公有经济的税收政策

1、增值税方面

为了促进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当地政府采用了新税法,提高了增值税起征点,对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等。对年销售额在12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管理;纳税人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管理。

2、营业税方面

西藏当地政府为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分实行了营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具体表现:一是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500元。二是扩大营业税的优惠范围。此次营业税的优惠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扩大,涉及外汇、期货、证券交易、房屋出租、境外投资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等其他服务行业。三是优惠力度较大。在对当地非公有制企业从事外汇、有价证券交易、及境外投资的一些服务业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娱乐业营业税的税率由10%调整为5%;同时停止征收虫草、松茸采购环节营业税。

3、所得税方面

西藏当地政府充分利用了所得税这一有利的工具进行经济的调节与促进。其优惠的主要方面有:对于农牧区非公有制企业除建筑采购等活动外一律免征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税;对从事“四业”(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新版的旅游企业和项目,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等。

(二)西藏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

1、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西藏现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单一,偏重于直接税收优惠方式(税率式优惠和税额式优惠),包括免征税收、减半征收、税率优惠等。而对于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延期纳税等间接税收优惠方式缺乏,造成了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的局面,给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涉足当地非公有制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税收优惠政策不平衡性严重

由于西藏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不同,经济资源、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等条件也不尽相同。然而西藏政府在实行对当地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优惠实行“一刀切”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当地落后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整体经济发展,加剧了当地经济的不平衡性,不利于西藏整体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4]

3、税收优惠的税种偏少

当地政府在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采取的税收优惠税种偏少,是其税收政策的另一大缺陷。在现行的税收政策中,主要进行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进行了优惠,而对于关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消费税等税收的优惠不够明显,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4、优惠的对象局限性明显

在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优惠行业偏少,主要集中在旅游业等特色资源的发展、房屋租赁、证券交易、外汇、农牧区的“四业”等行业,而对于其他行业的优惠力度和优惠方式则极其有限。

5、税收环保意识不强

虽然当地政府为了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些税收优惠,但是却没有很好的体现环保意识,只是对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的行业有所规定,而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没有规定非公有制企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所要承担的税负及后果,因此,该方面缺乏不利于西藏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政策建议

由于西藏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政策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会减少其发展的潜力与空间,不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不断地加强在该方面的管理和完善,逐渐改变税收形式单一、税收针对性不强、优惠范围及幅度小的问题,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于经济的调节和刺激作用,以实现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和整体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一)保证税收征管公正公平

由于西藏目前和其他省区相比,在硬件和软件设施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要继续完善当地税务部门的硬件软件设施,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与业务能力,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建立完整的税收征管体系,保证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以达到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5]

(二)逐渐完善税收优惠方式

要从根本上促进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就必须要逐渐地完善其税收优惠方式,始终坚持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的统一。例如,对于投资于一些重工业、高新科技产业等行业的非公有制企业,在现行直接税收优惠的前提下,可以对其进购的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在目前的基础上缩短折旧年限;对于从事环保行业和其他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生物制药、特色旅游)的企业可以实行加计扣除、延期纳税、投资抵免等间接税收优惠的方式,以全面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政府的宏观目标。

(三)增强税收优惠的实际操作性

西藏在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从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分别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盲目的实行“一刀切”政策。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要加大对其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力度,加大税收政策的倾斜度。这样才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民间投资、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利于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缩小地区差距,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非常重要。

(四)扩大税收优惠的幅度

针对目前西藏在促进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范围较小的问题,可以适当的扩大其在该方面的税收优惠范围。比如,适当减免处于投资期间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适当减少该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减免该类企业在贸易过程中的印花税;对购置、进口重型机器设备的企业可以实行加计扣除和增值税的减免;提高落后地区的企业和员工的所得税起征点;延长该类企业的免征营业税、所得税的年限等。[6]

(五)强调税收优惠的环保意识

由于西藏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要求当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保护生态环境,谋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西藏在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过程中要强调环境保护观念,树立环保意识。对此,西藏可以对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资源的配额制、配给制,并征收相应的资源税,提高环境污染重、能源消耗大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税率,以增加其运营的经济压力和负担,从而实现经济和谐发展。

五、结

税收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西藏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必须要正确合理地运用这一有效工具,财税部门要按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勇于创新,敢为人先, 充分利用国家给予西藏的特殊财税政策,借鉴其他省区的经验,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货币政策,立足国计民生的需要,树立以服务促管理、以扶持促发展的观念,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同等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西藏非公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使其在繁荣西藏经济、改善民生、增加就业、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注 释]

①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在2005年上缴税收总额为9.2亿元,2010年上缴税收总额为40.2亿元。

[参考文献]

[1]胡克.西藏推进非公经济跨越式发展[J].中华工商时报,2011-09-23.

[2]郭庆旺,赵志耘.财政理论与政策(第二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陈共.财政学(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4]陈爱东.税收管理战略视角下西藏税收管理及改革研究[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89.

[5]周莉蓉.加快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对策[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31.

[6]魏小文.完善西藏税收制度的思考[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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