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主导产业布局进一步明确,农牧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培育产业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持续推动力。

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西藏日报
2014-08-30
农牧业主导产业布局进一步明确,农牧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培育产业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持续推动力。

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王文令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把分散的农牧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实现小农牧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成本高的问题。合作社数量较快增长,入社农牧户不断增加。目前,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说是多方面、多领域、多渠道的,也出现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整体呈现出合作主体多元化、合作形式多样化、合作水平规模化、合作机制规范化、合作生产品牌化的特点。

加大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前提,积极引导和指导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农牧区基本政策和特殊优惠政策长期不变为基本经营制度的原则;二是坚持群众自愿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多样化发展的原则;四是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五是坚持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六是依托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办社的原则;七是坚持服务效益并重的原则。

加大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围绕农牧业主导产业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主导产业布局进一步明确,农牧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只有依托农牧业主导产业建立起来的专业合作社,才能满足农牧民群众增收的利益需要。围绕青稞、油菜、果蔬、肉奶、毛绒五大产业链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扶持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各种要素合理配置,实现生产经营的联合,打造知名品牌,加快产业化步伐和农牧区产业集群的形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是政府加强支持。政府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援助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重点在教育方面:根据具体情况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再生产行为进行可行性分析;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合作社方面的研究;将合作社骨干成员的培训纳入职业技术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开展短期培训;采取相互观摩交流,总结各地区经验,循序渐进地发展壮大一批合作社;为合作社应用农牧产品新品种提供平台。1、政府或职能部门依托型合作组织。在政府或相关农技推广等部门帮助下成立的合作组织,由政府及有关涉农牧部门选派骨干,或者是当地村干部与农牧民一起共同组建成立,合作社负责人主要是公职人员。这类合作社活动内容相对丰富,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2、企业带动型合作社。合作组织自己兴办的农牧产品加工企业与农牧户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一方面,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农牧民依托合作组织开展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可以享受到农牧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带来的利润。同时,政府应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培育产业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持续推动力。如今,经济一体化给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尤其表现在市场地位和政府作用上。因此,合作社成了进入市场的新途径,合作社的变化很大,如地域范围拓展了。政府要履行培育和引导农牧民专业合社健康发展的职责,须从培养和发展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产业入手,这是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长久之计。

四是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项目、税收、金融、工商登记、用地、用电、人才等方面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不断完善政策。还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的更加明确的扶持政策。具体扶持如下:一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加强信贷支持;五是用地、用电等政策的优惠;六是加强人才支持;七是切实保障合法权益;八是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无公害农牧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作者单位:西藏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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