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西藏是全国唯一省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解决贫困群众脱贫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的任务,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行业各部门大力支持扶贫开发,扶贫开发系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实现了“一个增长、两个下降、三大改善、四项突破、五大工程、六个特点、七个体会”的成就。
“一个增长”: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明显增长,2015年全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4元,比2010年增长近一倍,贫困群众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两个下降”: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明显下降,2015年底全区贫困人口降至59万,比2010年减少5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34.7%下降至24.79%。
“三大改善”: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环境建设明显改善。完成贫困户安居工程2.2万户,10万贫困群众住上安全实用住房;全区乡镇和村公路通达率达到99.79%和97.4%,1630个无电村全部通电;乡镇通邮率、通光缆率分别达到91.6%和97.5%;累计解决60多万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全区小学入学率达到99.59%,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75%;各种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543个,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4.83%和95.96%;参加新农保人数130.54万人, 农村居民32.9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完成3500个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一批小康示范乡村不断涌现。
“四项突破”:专项扶贫资金总量、扶贫体制机制改革、大扶贫格局、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明显突破。五年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74.22亿元,完成规划任务的185.6%,是前十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总和;建立了“区负总责、地市直管、县抓落实、乡镇专干”的扶贫工作体制,落实了任务、资金、权利、责任到地市的扶贫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援藏扶贫的大扶贫格局,乡镇配备了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定点帮扶全覆盖;开展了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基本形成人有名、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区有档案、地市有平台、自治区有数据库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五大工程”:专项扶贫实施了整乡推进扶贫、到户帮扶、贫困户安居、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五年累计完成整乡推进乡镇269个、整村推进试点148个村,溜索改吊桥84座,互助资金试点156个,劳动力转移特色产业项目 133个,到户帮扶、科技扶贫试点、连片开发试点、灾后重建和扶贫培训等项目4491个。
“六个特点”:全区“十二五”扶贫开发呈现出领导重视、规划先行、重点突出、深化改革、合力推进、成效显著的特点。各级党政领导始终把扶贫开发摆到突出位置,亲赴贫困乡村谈扶贫论扶贫,指导安排扶贫开发工作;先后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区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西藏自治区产业扶贫规划(2013-2020年)》、《西藏自治区整乡推进扶贫规划(2011-2015年)》;扶贫开发紧紧瞄准贫困人口,突出藏西北高寒牧区、藏东深山峡谷区、藏中南边境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藏中农牧结合部、地方病高发区五大贫困区域重点;开展了特殊贫困群体、扶贫体制机制改革、精准扶贫专题调研,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扶贫格局不断巩固完善,外延不断扩展、内涵不断丰富,由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扩展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藏扶贫“四位一体”,再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援藏扶贫“五位一体”的转变;扶贫开发极大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面貌,贫困群众收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数量逐年减少,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七个体会”: 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保证,规划先行是不断推进全区扶贫开发的行动指南,注重资金资源整合是搞好扶贫开发的重要保障,实施精准扶贫是提升全区扶贫开发成效的关键抓手,全社会广泛参与是巩固大扶贫格局的坚实基础,调动发挥内生动力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定因素,坚持改革创新是提升全区扶贫开发活力的重要动力。(作者单位: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