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旅游合作与发展问题探析
闫红瑛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摘 要:西藏紧邻南亚地区的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曾经是历史上南方丝绸之路、唐蕃古道和茶马古道的重要参与者。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西藏具有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的政策优势和地缘区位优势。本文拟就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存在的问题、总体思路与原则等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西藏;南亚;旅游;合作
作者简介:闫红瑛(1977- ),女,陕西咸阳人,现为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财务会计。
西藏紧邻南亚地区的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作为历史上南方丝绸之路、唐蕃古道和茶马古道的重要参与者,西藏成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门户这一战略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西藏必将成为中国与南亚各国开展国际旅游、边境贸易的重要通道。
一、中国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旅游合作与发展的战略背景
(一)“一带一路”战略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9-10月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期间提出的战略构想。这一战略构想不仅是对古代丝绸之路友好和平、互利共赢理念的传承和延续,同时体现了中国同南亚、东南亚、东盟等地区追求更深层次的合作、开展覆盖范围更广的经济往来的意愿。[1]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个文件对外称愿景或倡议,对内称为战略规划,在文件的第六章“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中,对西藏的任务定位是“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2015年8月,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将西藏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在中央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下,西藏将由中国与南亚国家地理联系的前沿转型为对外开放合作的前沿,这从战略层面上赋予了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的政策光荣使命,必将极大地推动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间旅游合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倡议是2013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问印度期间提出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道规划并付诸实施的“六大经济走廊”之一,得到了印度、孟加拉国、缅甸三国的积极响应。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是六大经济走廊中优先推进的两个经济走廊之一,是中国与中亚、南亚、中南亚等国家发生紧密联系的大通道,也是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间经济、文化、旅游等交往的大通道,必将拉近西藏与南亚邻国间的人文距离和空间距离,西藏与南亚邻国间以旅游、贸易为主的经济交往将更加频繁和密切,同时,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之间旅游合作的加强将进一步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
(三)环喜马拉雅经济带和南亚大通道建设
环喜马拉雅经济带是“一带一路”战略的西部出口,是以西藏作为中国对南亚国家开放的桥头堡,推进中国与尼泊尔、印度、不丹等南亚国家的经贸、物流、投融资、文化、旅游等合作与发展。“南亚大通道”是经过西藏联通中国内地与南亚各国的重要通道,建设南亚大通道也是西藏对接“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重要举措。
中央在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把西藏建设成为重要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定位,是基于西藏具有独特而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现实,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随着环喜马拉雅经济带和南亚大通道的建设,西藏将逐渐从一个被群山包围、长期相对封闭的内陆省份变成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加之与南亚的印度、尼泊尔等国家在历史文化上的渊源等,都为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必将推动西藏与南亚邻国间旅游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加深双方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客源互送、旅游市场互动、旅游资源共享及旅游产业共同发展等方面的广泛交流与合作。
二、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面临的问题
西藏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所进行的一系列“大通道”建设、“走廊”建设、“经济带”建设等具体活动,为西藏与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南亚邻国间的旅游合作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与机会。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西藏与南亚邻国间开展旅游合作还存在许多主客观制约因素,如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薄弱、旅游成本过高、各方利益难以协调等,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西藏与南亚邻国旅游合作的顺利发展。
(一)与西藏相邻的南亚国家都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内人员出境旅游意愿不强烈
从西藏每年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来看,入境旅游市场呈现长期增长的趋势,但是,从西藏入境旅游客源地来看,入境游客主要来自于欧美国家,与西藏相毗邻的南亚国家游客人数仍然偏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印度、尼泊尔、不丹等与西藏紧邻的南亚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普遍偏低,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旅游成本相对较高,出境旅游意愿不强烈。虽然近几年我国国内出境游人数剧增,但是,经西藏前往尼泊尔、印度等南亚国家旅游的人数也是非常有限。
(二)与南亚邻国间缺乏深入了解,相互之间旅游宣传力度不够
西藏虽然与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南亚国家山水相连,陆路相通,历史上边民之间互通有无,往来也较为频繁,但是也仅限于贸易往来。双方缺乏深入了解和宣传意识,面对南亚旅游市场,西藏对其独特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而在西藏也很少能找到南亚国家旅游景点的相关宣传介绍资料,南亚国家也很少有自己的旅游官方网站。
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开展跨境旅游合作,共同开发旅游市场,旅游宣传和促销工作不容忽视。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要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客源互动的原则,努力构建跨境联合、区域联动的旅游合作发展新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共同申办中国西藏-南亚旅游文化节、跨境旅游合作论坛,建立旅游城市合作联盟等方式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网络充分展示、宣传西藏与南亚国家独特的旅游资讯,扩大影响力和宣传面。
(三)西藏与南亚邻国之间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严重制约着双方旅游合作的进展
西藏与南亚国家间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贸易陆路通道很多。据统计,西藏有通往南亚国家的通道 312 条,常年性通道有 44 条,季节性通道 268 条。其中,通往尼泊尔的有 184 条,通往印度的有 44 条,通往缅甸的有 5 条。[2]虽然通道很多,但是,道路等级都比较低,而且仅限于边民之间的相互往来。虽然,近几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基础设施在不断改善,在公路交通方面已经有多条通往南亚方向的道路,航空方面西藏已经投入运营的机场达到5家。但是,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基础设施还是相对较差。对于与西藏相邻的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南亚国家来说,基础设施问题更加严重,交通、通信、住宿等状况都不是很理想。电力资源短缺,铁路和机场设施陈旧、高等级公路较少,高档次的宾馆和酒店也较少。由西藏前往南亚各国的交通依然很不便利,并且票价比其他同距离航线要高出很多,旅游成本居高不下,交通不便仍然是严重制约双方旅游合作进展的主要因素。
(四)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导致恶性竞争
旅游合作开发必然就会存在利益关系,南亚邻国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加之西藏与南亚邻国间特殊的地缘经济、政治关系,导致合作各方利益关系难以协调。旅游合作双方在吸引投资、利益分配等方面会存在诸多分歧与争议,不同国家与地区间为了自身旅游业的发展,必然会争夺旅游客源市场,最终导致恶性竞争,这都大大增加了旅游合作的难度。
(五)相关国家的消极态度或国内局势不够稳定,也是造成旅游合作不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南亚地区的大国印度一直以来将中国视为假想敌或最大的威胁者,主观臆断中国对他的态度。凡是中国对他提出的各种倡议,他首先要从相反的角度进行思考或抵制,或是以种种理由进行拖延。比如,中国政府提出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中尼印经济走廊等,就是明显的例证。与西藏相邻、并且关系相对友好的尼泊尔,近年来一直受困于国内政治局势的不稳定性,致使其对华关系表现出不够顺畅,有些由双方确定已经付诸实施的工作,也会因为引起国内矛盾而陷于停滞等等。以上这些情况,是影响今后西藏与南亚相关国家旅游合作的重要制度性障碍。
三、西藏与南亚邻国开展旅游合作的总体思路及原则
(一)西藏与南亚邻国开展旅游合作的总体思路
西藏与南亚邻国开展旅游合作的总体思路就是要紧紧抓住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和南亚大通道建设的战略机遇,结合西藏与南亚邻国间的历史文化和自然地理等特点,充分挖掘、整合、开发西藏同南亚邻国间的旅游资源;依托该区域特有的民族文化、自然生态和历史渊源,创建新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西藏与南亚国家山水相连、文化相通、宗教同源等优势,促进西藏与南亚周边国家间生态、文化、宗教等旅游资源的有机融合,打造出环喜马拉雅区域的特色旅游品牌。
(二)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应遵循的原则
1、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应有内容,通过区域间旅游资源的差异开展旅游合作与交流获取经济利益,达到地区间的“双赢”或“多赢”。但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发展经济时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必须服从于国家政治安全需要。对于西藏这个在政治上有着特殊地位的省份来说,政治利益、政治安全尤为重要,在追求区域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服从国家的核心利益和政治安全需要。
众所周知,十四世达赖叛国集团的大本营就设在印度,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与怂恿下,几十年来他们一直在中印、中尼边境地带从事分裂破坏活动,并且不断地调整分裂祖国的策略,企图将西藏作为其分化中国的突破口。另外,印度与我国在西藏边境地带还存在十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纠纷。中印两国作为两个在国际社会有重大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在全球化趋势下谋求共同经济利益时,就不能不考虑各自的政治利益。因此,西藏的特殊区情与地位,要求西藏在与南亚邻国开展旅游合作时,必须将区域的经济利益与国家的整体政治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
2、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的原则
西藏同南亚相邻国家虽然地理相连、文脉相承,但是在政治、宗教、社会文化等方面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分歧与差异,并且这些分歧和差异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消除,或者将永久存在。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面对新机遇、新挑战,西藏自治区政府一定要抓住时机、把握机遇、积极谋划,在与南亚相邻国家开展旅游合作时坚持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的原则,把双方旅游资源的互补性转化为各自旅游业发展的互助力,深化区域和跨区域合作,构建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跨境旅游合作新格局;要坚持求同存异、开放包容,在交流互鉴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前进、共同发展。
3、地缘关系优先原则
发展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是我国一贯的外交政策。我国一直秉持“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理念,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就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西藏有长达约4000公里的边境线,与南亚的近邻尼泊尔、印度、不丹等国家在地理条件上有发展旅游合作的优越条件;在相互交往的漫长历史长河中积淀下来的旅游资源与旅游文化各具特色,可以优势互补,进而达到相互促进。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发展与南亚邻国旅游合作时就应当坚持地缘关系优先原则,坚持“以尼泊尔为优先、以印度为长远重点、以不丹为潜在伙伴”的原则与策略,[3] 分层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西藏与南亚邻国间旅游资源的融合与发展。
四、基于政府视角下西藏与南亚邻国开展旅游合作的对策建议
根据南亚邻国的现有国情和西藏与其开展旅游合作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各国、各地区应该在现在旅游合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发挥各自在旅游资源和市场方面的互补性,共同探讨建立该区域旅游合作的新机制。
(一)国家要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西藏沿边对外开放力度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对于西藏的定位是“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并且要将西藏打造成我国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在环喜马拉雅经济带与大通道建设中,国家要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西藏适当的倾斜,提供优惠政策保障和重大项目支撑。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梳理和落实中央给予西藏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加大贯彻落实的执行力。
由于特殊的政治地位和地理位置,西藏与内地其他地区相比,相对比较封闭;加之几十年来国外反华势力和达赖叛国集团分裂祖国的活动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因此,国家高度重视西藏的安全稳定工作,对于边境地区的开放开发持有非常谨慎的态度。2010年1月18日至20日,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指出“西藏是我国重要的安全屏障”; 2015年 8 月 24 日至 25 日,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建设好重要世界旅游目的地,搞活商贸流通业,加强对南亚地区的开放力度。”[4] 面对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西藏自治区政府应审时度势,在确保国家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沿边开放力度,着力提升西藏开放能力,扩大与南亚近邻之间的合作交流,打造区域经济旅游合作圈。
(二)制定旅游合作战略规划,分步骤、分层次逐步有序推进
旅游业具有先联先通的天然优势,与南亚相邻国家和地区实施共同打造丝路旅游形象和品牌,是西藏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提出的旅游合作的必然选择。当前,西藏自治区政府应在充分研究南亚邻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明确合作的目标、方式和机制,抓紧制定与南亚邻国间的旅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推动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和南亚大通道建设。
首先,西藏应该积极组建相关旅游专家团队进行西藏与南亚邻国旅游合作相关项目申报,组织相关科研人员前往尼泊尔、印度、不丹等国进行实地调研与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西藏自治区‘一带一路’旅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明确西藏与南亚邻国开展旅游合作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充分论证西藏在与南亚邻国开展跨境旅游合作中的优势和劣势,从旅游资源开发设计到逐步实施,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其次,与西藏相邻的印度、尼泊尔等南亚国家的旅游基础设施普遍较弱,在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方面,西藏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旅游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加快边境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甚至还可以在国家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帮助相邻国家改善其国内的基础设施。比如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前提下,为对方修建铁路、公路、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培育专门服务团队,不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致力于打造西藏良好的丝路旅游新形象和新品牌。最后,旅游合作要有侧重点,以区位交通条件为前提,分层次由点到线再到面,逐步有序推进。可先开展点—点合作(这里的点—点合作指的是西藏临近边境的城市与南亚邻国的城市间开展旅游合作)。如西藏日喀则—尼泊尔加德满都、西藏亚东—印度新德里、西藏洛扎—不丹廷布等地区旅游合作;其次可以在点—点合作基础上不断总结跨地区旅游合作的经验,进一步开展点—线—面合作。如西藏-尼泊尔-印度、西藏-尼泊尔-不丹、西藏-尼泊尔-印度-缅甸、西藏-尼泊尔-印度-不丹等旅游合作线路。
(三)积极搭建旅游合作平台
从国内其他地区旅游合作开发的现状来看,在合作旅游开发中往往存在规划设计与运营脱节,政府投资与市场发展脱节,企业投资与业绩回报脱节等问题。造成旅游开发中规划不能落地,建造不能达标,建成不适合经营,经营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等,直接后果就是开发总走弯路,成功产品较少,总体效率低下。在西藏与南亚邻国旅游合作中我们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通过搭建区域旅游合作平台整合旅游开发运营链,创新旅游合作形式,解决旅游开发中效率低下的问题。
旅游合作平台的搭建需要自治区政府在现有相关平台的基础上,联合中央政府和南亚相关国家政府共同完成。自治区政府应该在已经成功举办了三次的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简称藏博会)的基础上考虑设立“中国西藏-南亚区域联盟旅游产品推介会”、“中国西藏-南亚旅游合作开发O2O服务平台”等,为各方创建良好的旅游合作开发沟通渠道。同时借助一年一度在拉萨举办的藏博会平台,增设“中国西藏-南亚旅游合作论坛”,并在 “藏博会” 展区设立南亚旅游资源、旅游文化专题展等等,为南亚各国旅游产品进入西藏提供条件,促进西藏与南亚在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开发中的深度合作。借助合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拓展合作内容,挖掘旅游资源互补性、市场拓展潜力大等方面的优势与活力,加快相互间旅游业的发展。
通过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市场运作模式,组织双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重点旅游景区(点),向客源地旅行社、媒体宣传推介双方的旅游资源和产品,与当地旅行社签订《旅游框架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重点在游客互送、宣传推广、市场规范、文明旅游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共赢合作的目标。
(四)注重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21世纪是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要提高自身竞争力,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旅游合作中要把握住时代发展的潮流,就必须要主动调整市场营销策略。通过建立旅游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旅游信息跨国共享,以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要求。
通过实地调研与实地考察,摸清南亚国家的旅游资源底细,掌握第一手的真实信息,与西藏的旅游资源、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挖掘,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旅游电子政务系统、旅游电子地图系统及旅游咨询中心系统等重要旅游信息板块。针对海外客源市场规划建设中国西藏-南亚旅游外文网站,并与知名旅游网站(比如:携程网、同程网、去哪儿网)合作,共同推进旅游营销水平,推动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国内外游客提供及时有效的旅游信息与资讯,将信息化运用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组织客源和提供服务等方面。
(五)加快南亚大通道建设,提升与毗邻国家互联互通水平
旅游业的发展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密切相关,尤其是跨境旅游合作。由于尼泊尔、印度、不丹等南亚邻国都是发展中国家,交通等基础设施水平低下,西藏发展与南亚相邻国家间旅游合作,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好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问题。借助南亚大通道建设的有利先机,加快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口岸建设为先导,推进口岸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与尼泊尔、印度航空公司开展合作,开拓国际航线,建设多渠道、全方位的空中走廊。全面改善口岸基础设施条件,恢复重建樟木口岸,稳步提升拉萨航空口岸功能,加快发展普兰口岸,积极推动亚东国际性口岸开放。[5]加快建设能源跨境输送线路,解决尼泊尔电力不足的问题;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建设,提高通信互联互通水平。
(六)构建中国西藏-南亚旅游产业投融资合作机制
旅游业是一个关联度非常高的产业,从促进双方经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说,跨境旅游合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相互吸引游客的合作层面上,而应该是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高等人才培养、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旅游连锁经营、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更高层次的合作。
基于南亚相邻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西藏要开展更高层次的跨境旅游合作,就要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资,但是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和企业自有资金难以满足跨境旅游合作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努力推进双边或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跨境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产品和手段,积极引导资金投向,不断拓宽旅游融资渠道,构建中国西藏-南亚旅游产业投融资合作机制。
通过构建中国西藏-南亚旅游产业投融资合作机制,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推动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形成旅游多边合作;联合打造旅游品牌,共同开拓市场,逐步消除旅游壁垒,通过签署双边或多边旅游合作协议,推进双边或多边无障碍旅游合作区建设。在合作中建立对口联席制度或者纠纷调处机构,保证双方的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正常进行,共同研究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结 语
西藏与南亚国家地理相邻、文化相近、民族特色鲜明、旅游资源独特而丰富,旅游产品和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资源既有相近之处,又有差异之点,跨境间的旅游交流与合作必将产生“1+1>2”的效果,对带动西藏-南亚的整体旅游合作、提升旅游产品档次、促进国际文化融合、维护区域和平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西藏与南亚邻国在旅游合作发展中应当优势互补,从旅游资源整合、旅游宣传推介、旅游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在旅游资源开发基础上加大旅游品牌建设的力度,共同打造西藏-南亚区域旅游经济圈,共同迎接旅游产业繁荣进步的新时代。
[参考文献]
[1] 杨伯儒.保山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的战略地位和作[J]. 中国商贸,2014(29).
[2] 李 燕,黄正多.对中国西南部地区与南亚国家间开展旅游合作的探讨[J].国际经济合作,2009(11).
[3]狄方耀.试论中国西藏与南亚相邻国家经济文化合作交流的原则与对策[J]. 西藏大学学报, 2016(2).
[4] 习近平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依法治藏 富民兴藏 长期建藏 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N] .西藏日报,201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