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边境地区,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哨岗”。家庭发展状况不仅关乎着个人的生活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边境安全。近年来,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状况的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传统固边守土方式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推进反分裂、反蚕食、反渗透等国家行动,必须提高当地家庭发展能力,实施支持家庭发展的战略。

居边生息: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状况

西藏民族大学
2017-06-06
在边境地区,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哨岗”。家庭发展状况不仅关乎着个人的生活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边境安全。近年来,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状况的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传统固边守土方式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推进反分裂、反蚕食、反渗透等国家行动,必须提高当地家庭发展能力,实施支持家庭发展的战略。

居边生息: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状况

刘中一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1

要:在边境地区,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哨岗”。家庭发展状况不仅关乎着个人的生活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边境安全。近年来,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状况的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传统固边守土方式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推进反分裂、反蚕食、反渗透等国家行动,必须提高当地家庭发展能力,实施支持家庭发展的战略。

关键词:边境;家庭;发展;安全

作者简介:刘中一(1970- ),男,河北黄骅人,现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社会学。

古往今来,边境地区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民族结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因素,致使其人口安全和人口发展问题格外重要。[1]从国防的角度上看,边境地区的家庭承担着守土固边的重要责任。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哨岗”,一个边境居民就是一个“哨兵”。如何有效充实边境地区的人口,让边境地区的家庭能够安居乐业一直是边境安全和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早在唐汉时期,一些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就主张边境戍边的男子一定要带妻儿家属前往。他们认为这么做一方面可以减轻戍边将士对故土家人的思念,使得他们能够安心屯垦;另一方面家庭整体迁入边境,也可以使国家的边防与保护家庭安全义务有机结合起来。[2]

长期以来,西藏边境地区一直存在着边界尚未完全划定、领土争议和控制薄弱的现实。而前一个时期,受到印度非法侵入我国西藏洞朗地区事件的影响,西藏边境地区的人口和家庭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如何把守土固边的国事与居边生息的家事有效结合起来,提高西藏边境地区家庭的发展能力,让边民真正参与守土固边的治国大业不仅有着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也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

2012年暑期开始,利用与西藏有关单位课题合作和对口支援的机会,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相关研究人员先后多次入藏,对西藏边境地区的家庭发展状况进行了连续调查。虽然由于客观条件有限,调查工作只在米林、定日、康马、亚东等部分边境县进行,但是几年下来也积累了大量一手资料。在成文过程中,为了更全面客观地展示和剖析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的历史脉络,我们还参考和借鉴了许多国内外的研究成果。①

一、 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的状况与特点

西藏边境地区总共有21个县,110个边境乡(镇),580多个行政村,长期居住着总计40万左右的边民。西藏边境地区的民族构成十分复杂,主要有拉达克极西部信奉伊斯兰教的居民、位于藏南门隅地区的门巴人,以及门隅东面的珞巴人。[3]新中国建立后,随着边境地区与腹心地区之间的交通状况改善,越来越多的现代文化生活方式已对当地家庭各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根据调查,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结构、类型和规模

第一,家庭户人口规模逐步缩小。根据此前的研究,在20世纪初到40年代末,西藏全区家庭平均户规模大致保持在5人左右。在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边境地区的家庭平均户规模经历了一个迅速下降的阶段。在20世纪5060年代,西藏边境地区的家庭平均户规模应该小于4.5人。此后,边境地区家庭户均人口有增加的趋势。比如,1982年日喀则地区7人户的家庭规模为10.48%,;8人及以上户的家庭规模更是达到了23.18%[4](P278)21世纪之后,由于 “兴边富民”行动中各种以家庭户为单位的惠民政策实施,尤其是边民日常生活中以家庭户为分配单位补贴制度的推行,西藏边境地区的家庭平均户规模又进入了一个快速下降的通道。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西藏21个边境县的平均家庭户的人口规模已经下降到4人以内。

第二,核心家庭户不断增多。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边境地区家庭结构的演变呈现出多代户(包括三代以上户及其他结构户)减少,核心家庭户(包括单身户、一对夫妇等一人户与二代户)增多的明显特征。根据有关学者的典型调查,山南地区的扎朗宗囊色林溪卡和琼结宗琼果区雪乡的核心家庭比例为84.6%97.9%;日喀则地区的拉孜宗资龙溪卡、柳溪卡、托吉溪卡和江孜宗下涅如地区的核心家庭比例在40.8%-81.8%之间。如果依靠这些数据判断,可以说,核心家庭在西藏边境地区已经占据统计学意义上的优势地位。[5]当然,统计学意义上的核心家庭户比例的相对偏高也与当地生活习惯有一定的关系。比如,西藏边境地区的夏尔巴人的男女青年一旦成年,不论婚否,都离家另立门户。[6]

第三,不完全家庭的比例偏高。在藏边境地区,由于当地少数民族性爱关系相对自由,再加上缺少相关避孕节育知识和技能,非婚生育的现象非常普遍。在中尼边境牧区,按照当地传统,非婚生子女的社会地位和婚生子女无异。他们同样能够继承父母财产,担当家长,在社会上也照常可以做总管、百户这样的头人,对其入寺做喇嘛也没有任何限制。[7]此外,在西藏边境农牧区由于没有严格实行婚姻登记,男女离婚较为“自由”。这样一来,较高的不定配偶的非婚生育率以及“简单易行”的离婚方式等,造成当地不完全家庭的比例居高不下。

第四,家庭类型的多元化。在以往的人类学研究中,多偶制曾经是西藏边境地区婚姻家庭的特点之一。不过,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目前的多偶婚家庭在西藏边境地区所占比例已经很小。但是,多偶制家庭在当地的老百姓心目当中还是有一定的认同基础。有人类学者调查到:山南贡嘎县岗堆镇十四村农民布琼家中就存在兄弟共娶一妻的情况,并生有六个子女;该县吉那镇六村多吉家中也存在兄弟共娶一妻的现象。同样,在日喀则地区,个别县所属的几个乡也存在着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8]

(二)家庭经济水平与贫困家庭发生率

由于历史和社会原因,西藏边境地区的门巴族和珞巴族及僜人、夏尔巴人等居住的边远地区,农牧业生产力水平为低下。在墨脱、察隅、错那、隆子等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还有部分刀耕火种农业,靠天吃饭和靠天养畜的状况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同时,边境地区是地方病多发区,家庭贫困发生率比较高,而且脱贫后的返贫率也高于其他地区。多数的农业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除了种植青稞和养殖少量的家禽或家畜,没有别的生产经营途径和渠道。有研究发现,西藏边境地区是贫困家庭发生率最高的地区,其中定日、聂拉木、定结、岗巴四个县的贫困发生率为89%28.9%79.2%87.6%,按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高原标准,定日县相对贫困发生率高达89%[9]

(三)家庭生活方式和民族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边境地区日常生活习惯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我们的调研中,发现仅就饮食而言,当地门巴族的日常家庭饮食观念、饮食结构和饮食文化都已发生明显变化。当地门巴族家庭日常饮食中既有传统的民族食品,比如糌粑和荞麦饼等,也有汉式食品,比如大米饭、面条等。还有人类学者对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的琼林珞巴村的居住习俗进行过田野调查,发现如今当地的人们早已习惯用床和被褥。现在家家户户都是铁制或垒搭的有烟道的火灶,抛弃了三角灶石垒搭的火塘,甚至一些人家已经使用液化气灶具。过去大多数家庭中的居室内没有固定的家具,现在几乎每家都有箱、柜、桌、椅等全套家具。收音机、电视机、音响等电器设备也已经在珞巴人家屡见不鲜。[10]

(四)异族通婚与跨境(国)婚姻

在西藏边境地区,由于我国实际控制区内的珞巴族、门巴族以及夏尔巴人口相对很少,②民族内部通婚圈子有限。如果要保持民族的生存和延续,就必须改变一些传统上的婚姻禁忌,实行异族通婚。在实地调研中,通过与当地群众的座谈发现,对于与异族交往、居住和通婚,大多数群众都持支持、开明的态度。不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边境地区家庭还是优先倾向于族内通婚。此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快,边境地区通过迎娶外国女子形成的跨国或跨境婚姻数量有上升的势头。虽然目前这一群体的人数所占比例还不高,尚未形成规模,但这一趋势值得重视。

(五)家庭教育与家庭氛围

家庭教育模式和质量会影响民族认同教育的整体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和民族认同作为家庭教育内容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在边境地区。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地理环境的封闭与隔绝,多数边境地区家庭的家庭教育当中政治因素的影响已经降低到可以忽略的程度。在这些边境家庭里面,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家庭内部几乎没有政治环境。所有的家庭教育内容几乎都集中在宗教礼仪和生产技能的传授方面。对于很多家庭来说,生产技能不仅是其传统劳动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认同的重要内容。比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挖虫草的技能不仅需要长期的学习和锻炼才能掌握,而且一直被炫耀为藏族的独门秘籍。

二、影响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的因素探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在西藏边境地区实施一系列以兴边富民为目的的特殊优惠政策,西藏地方各级政府也因地制宜地出台了配套政策措施,这有力地促进了西藏边境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大大提高了当地家庭的发展能力。 [11]但是,按照联合国指定的人类发展指数衡量,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水平与内陆地区比较起来,总体上仍然较为低下。具体分析起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制约了当地家庭发展能力的提高。

(一)家庭的结构性变化弱化了家庭自我发展能力

传统的藏族大家庭中存在着一种“家庭内救济”现象。藏族家庭中的联合家庭大都负担着身有残疾或痴呆等疾病的兄弟姊妹,作为弱势的个体,在藏族的家庭中他们不会受到歧视,他们不仅会得到自己的兄弟姊妹的照料,同时,在侄辈长大当家后仍然会照料他们,为其养老送终。对于不完整家庭或者单亲家庭中的老人,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毫不犹豫地接纳他们,特别是晚辈们,他们认为这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但是,随着西藏边境地区家庭结构的变化,特别是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导致家庭能够为其成员提供资源和承担责任的能力下降了,来自传统大家庭的社会支持减弱,小家庭必须自力更生面对生活中的问题。特别是,家庭小型化的趋势使家庭无力承担亲属患病和养老责任时,患病家庭和老年人的弱势处境开始显现。

(二)家庭生产方式比较单一

长期以来,西藏边境地区仍然是以家庭为主的小农经济,停留在低投入、低产出、粗放式生产阶段。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边境地区有其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有的地方在矿产、森林资源的方面比腹心地区有优势,之所以发展比较缓慢,根本原因是缺技术、缺资金、缺观念困扰着很多家庭走上富裕之路。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人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优势,仅局限于“种地打粮为吃饭”的传统自给自足意识里。比如,在观念上认为牲畜越多越富有,只注重数量,不注重出栏率。同时,由于传统习俗和宗教祭祀的需要,部分珞巴族群众有把自己饲养的畜禽大量屠杀的习惯。在调查过程中,随行的当地人员也多次强调食物消费在珞巴族日常生活消费中占据较大比重,尤其是遇到娶媳妇更是要请全村人大吃大喝。此外,对于边境地区的家庭而言,由于语言、文化、生计策略和习俗的差异等,会严重地限制他们外出打工的意愿和机会,使得他们脱贫致富的机会和空间被大大压缩。

(三)传统家庭文化的民族特色逐步消退

家庭文化包括衣、食、住、行、婚丧、节庆、礼仪等方面的风尚和习俗,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感情,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深刻的社会性,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由于教育水平的提高和交通条件的改善,相当一部分边境地区的藏族、门巴和珞巴族人口相继脱离农牧社会进入拉萨、日喀则等城市社会,偏远边境农牧区的萧条化、空巢化现象日益凸显,从而使得西藏边境地区的文化传承遇到挑战。我们在米林县珞巴族聚居区的调研中发现,当地的珞巴族已经没有多少人严格遵循本民族的生活习俗。日常生活中,珞巴族青年基本上都是穿着汉装或藏装,吃汉餐或藏餐,取名用藏名或汉名,甚至不会说珞巴话、不会唱珞巴歌。再比如,居住在中尼边境樟木口岸的夏尔巴人本来有独特的生活习俗,如吃饭的方式是用手抓的;有以自己的语言演唱的民歌等等。但是,随着长期与藏族联姻和生活交流,已使他们与当地藏族没有多大的差别。尤其是居住在樟木镇城区的夏尔巴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已经很难与当地藏族居民区分开来。

(四)异族通婚和跨区(国)婚姻带来一系列问题

人类学和民族学研究发现,如果一方民族数量过少,两个民族间持续性地通婚,可能造成数量少的民族同化于数量多的民族。这也反映在门巴、珞巴以及夏尔巴人与藏族的通婚上。由于长期与藏族通婚,门巴、珞巴民族语言逐渐被藏语替代,本民族传统节日文化藏族化,过本民族传统节日的意识日趋淡薄。这对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和发展是一个挑战。另外,我国的《国籍法》对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入籍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不明确,所以,一些跨区(国)婚姻中的外籍妇女无法或很难取得国籍,没有合法身份使得她们无法参与更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无权享受新农合、新农保等医疗卫生及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五)家庭教育和家庭文化对国家认同的忽视

由于民族生活习惯以及学校教育相对不够发达等原因,边境地区未成年人在家庭、社区中的成长周期长,家庭教育成为个体获取社会化和知识技能的主要渠道。家庭中父母的态度、意识、价值观及宗教活动等等都对孩子的社会化有着深刻影响。在西藏边境地区,因为要适应艰苦的自然环境和特殊的社会氛围,家庭教育的内容主要偏重生产技能、宗教礼仪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同时,地理上的边缘性和人口的弱流动性增加了边境地区家庭对宗教和民族认同教育的需求。结果导致边境地区家庭教育中对当地特殊的宗教礼仪和生产技能等内容的突出和强化,一方面,增强了其民族认同教育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中华民族和国家认同意识的培育。

三、提高西藏边境地区家庭发展能力的对策与思考

进入21世纪,印度政府实施的“边境地区发展计划”在印中边界的拨付资金数和项目个数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迹象,同时大力投资改善基础交通设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12]虽然这与我国的兴边富民工程的支持力度相比,总体上并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不排除局部地区、个别项目上印方会占据优势。对此,如果我们不能足够重视,不能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可能会造成部分中方边民的心理失落或失衡,直接影响到边民守土固边的热情。在这种背景下,边境家庭不能仅仅定位于“守土固边”的“哨所”。其功能必须由以守土固边为主向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为主转变。按照学术界普遍的观点,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有两个基本途径: 一是家庭自身的能力建设;二是外部环境的支持。[13]在西藏边境地区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功能不断弱化的情况下,提高当地少数民族家庭发展能力,实现广大家庭的跨越发展,更主要地要依赖于外部支持,特别是来自于社会保障制度、家庭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一)针对边境地区家庭结构特点,有针对性提供公共服务产品

西藏边境地区聚居的家庭民族构成比较复杂,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差异也比较大,这就决定了西藏边境家庭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在西藏边境地区,多数家庭希望得到的是最基本的、保障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产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14]因此,在当地进行的一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动,必须以尊重当地家庭的宗教情感和文化尊严为前提,一定要尊重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充分根据边境家庭的特殊性,进行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另外,要根据边境地区家庭规模和类型的变化趋势以及国家相关“兴边富民”行动的政策要求,由国家划拨专项发展资金,采取“精准帮扶”等上门服务的形式对边境地区家庭进行生产技能培训,逐步改变不尽合理的种植业结构,扶持边境家庭发展生产。

(二)切实落实兴边富民政策,提高边境地区家庭福利水平

西藏边境地区的发展缺乏内生性,工业基础几乎等于零。恶劣的自然条件和低下的经济水平很自然容易使得人才向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内腹地区流动。针对部分地区边民内迁严重的现实,建议政府在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中,根据物价水平的变动趋势,提高边境家庭自建住房的补贴标准,使得每个家庭都能建得起、建得好房。此外,西藏边境地区的一些地方自然条件恶劣,单纯从自然条件讲,基本不适宜人类居住。但是当地的边民家庭承担着守土固边的重任,是无法简单进行移民的。对这部分不能易地搬迁的贫困家庭,一方面可以考虑加大对特殊地区边民的家庭日常生活物价补贴;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定时地给边民家庭直接发放生产、生活所需的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以及日常用品。保证边境地区的家庭能够安稳地生产和生活。

(三)尊重边境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传统,深入挖掘家庭经济资源

边境地区独特的生态环境和民族社会文化孕育了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因而开发和扩大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是提高边境地区家庭发展能力的路径之一。虽然不同珞巴族聚居区对民族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开发利用程度不同,个别地区甚至发展较好,势头喜人。但是也有研究者在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的调研发现,当地的青壮年学习传统织布、工匠、木工工艺等手艺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15]为此,可以考虑通过国家非物质文化传承支持战略,使得一些濒临灭绝的民族手工艺重新焕发生机。同时,边境旅游和民俗民族生活体验目前已经成为一项比较时尚的旅游项目,并且深受内陆地区的青少年人群的青睐。建议在一些有条件的西藏边境地区,由当地政府或当地政府和家庭共同出资开发边境地区特色的民俗和民族文化旅游项目,通过发展有特色的民族家庭旅游点、民族家庭旅馆进行创收增收,最大限度地开发家庭经济资源。

(四)合理引导边境地区跨境(国)通婚,促进家庭幸福美满

自古以来边境地区的边民就有跨境通婚的习俗。我们只有理性认识并正确对待它,才能更好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建议正视并积极探求解决边境跨国婚姻的国籍、户籍问题。建议通过规定一定的居住年限等方式逐步解决已嫁入我国的外国妇女以及无国籍妇女的国籍、户籍问题,承认她们的中国公民身份。同时,要从促进边境人员往来与交流的角度,立足边境地区民族跨界性的特点,适当引导边境跨国婚姻和族际婚姻。另外,建议重点关注、适当支持人口较少民族族际婚姻家庭中子女族籍的归属和认定问题,保证人口较少民族人口的代际传承和家庭的幸福安康。

(五)强化边境地区家庭文化中的国家意识,稳步推进民族和国家认同

所有民族都有一些富有本民族特色的民间传说和故事,这些民间传说和故事虽然不能具有完整的系统的哲学﹑伦理体系,却因为往往承载着重大民族和国家事件的记忆,成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重要载体。建议在西藏边境地区抓紧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民间传说和故事发掘工程,通过家风传承的方式,使之代代相传,在潜移默化中增进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同时,强化中华民族和国家认同意识应该成为当地家庭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建议边境地区的家庭户内,把悬挂国旗和重要节点放映爱国主义影片等有关活动制度化。通过这些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逐步地强化家庭文化中的国家意识,推进民族和国家的认同。

[注 释]

① 这方面的代表作品参见了美国两位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一是巴伯诺·尼姆里·阿吉兹,在《藏边人家》一书中,他运用人类学的个案研究法,重点探讨了决定西藏定日地区家庭与婚姻形态的各种文化因素。一是南希·列维尼,20 世纪 70 年代,她在尼泊尔藏区前后大概在尼泊尔北部藏区生活了三四年。写了《一妻多夫制的动力:在西藏边境的血缘关系、家庭生活和人口》一书,运用最新人类学理论,探讨了藏族地区比较特殊的婚姻形态。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西藏边境地区的珞巴族人口数仅为三千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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