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框架下强中国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的思考
闫红瑛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摘 要:“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重要内容之一。尼泊尔作为中国西藏自治区(简称西藏)的近邻,历史上就与西藏有着经贸、金融和文化等方面的密切交往。近年来,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金融合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更加突显。六年来,中尼在交通、通讯、网络、旅游、贸易等方面的合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金融合作进展缓慢,要建设“面向南亚开放大通道”,加快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是当务之急。文章通过阐述西藏与尼泊尔开展金融合作的必要性,分析了制约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的主要因素,并对加快双方金融合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倡议;西藏;尼泊尔;金融合作;建议
作者简介:闫红瑛(1977- ),女,陕西咸阳人,现为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藏与南亚经贸问题、区域经济。
基金项目:本文系西藏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西藏自治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影响因素研究”(项目号:SK2019-25)的阶段性成果。
一、前 言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已经六年了,西藏作为全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最终规划版圈定的承担重要任务的18个省市之一,肩负着打造“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的重大历史使命。六年来,西藏各界共同努力,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从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从愿景逐渐转化为现实,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
作为内陆沿边省份,西藏具有独特的地缘优势,与南亚国家尼泊尔有长达1400多公里的边界线,历史上双方就有着经贸、金融和文化等方面的密切往来。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的经贸往来更加频繁。2016年9月,第三届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上,西藏航空有限公司和尼泊尔企业签署《组建喜马拉雅航空公司合资协议》;2017年4月,国务院批准西藏吉隆口岸扩大开放为国际性口岸,吉隆—热索瓦口岸正式扩大开放;同年5月举办的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平行会议上,“中尼友谊工业园”“尼泊尔·中国西藏文化旅游产业园”两个项目与尼泊尔签订了合作协议;2018年10月,在第十六届中国西藏-尼泊尔经贸洽谈会上,中尼双方企业签订近2500万元人民币进出口贸易协议。
尼泊尔政府积极响应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援助下,尼泊尔与西藏在交通、通讯、网络、旅游、贸易等方面的合作都较之前有了更大的进展。但是,与中国和尼泊尔两国之间发展国家关系的要求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总体目标相比,西藏与尼泊尔在扩大开放,尤其是与经贸和其他领域的进展相比,金融合作方面进展缓慢,“资金融通”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西藏与尼泊尔开展金融合作的必要性
从中尼交往的历史来看,早在16世纪,处于加德满都河谷的玛拉王朝的后裔,就一直同西藏有贸易往来。因三部铸银币的技术较西藏为精,故西藏地方政府将纯银运去,托其代铸币面上有玛拉王名及徽记的银钱,运回供内外贸易用。[1](P277)由于西藏地方与尼泊尔贸易迅速发展,西藏货币受到尼泊尔铸币影响,出现了自1972年起长达150年为西藏地方代铸币时期,这一时期西藏市场上主要流通尼泊尔代铸银质金属货币。[2](P6)这充分说明西藏地方与尼泊尔在历史上就有金融合作与金融交往的先例,中尼金融合作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
从现实情况来看,尼泊尔与中国长期友好,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两国交通、通讯、旅游、经贸等方面合作不断深化。尼泊尔是西藏最大的贸易伙伴,也是连接中国与南亚的重要桥梁,中尼贸易中有九成左右是西藏与尼泊尔的边境贸易。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与尼泊尔进出口总额为11亿美元,同比增长11.7%。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中国与尼泊尔尚未互设金融机构,这不利于双方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一)金融合作可以有效节省跨境结算的营运成本
西藏是中国通往南亚的重要门户,历史上就是“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西藏与尼泊尔开展金融合作具有独特的地缘区位优势。随着西藏“南亚大通道”建设、打造“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等项目建设的加快,西藏与尼泊尔政府及企业间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贸等合作会越来越频繁。虽然尼泊尔银行在本地并不禁止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但是由于结算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缺乏明确的尼泊尔人民银行规章,人民币结算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加之中尼两国间货币不统一,货币间汇率的换算不仅耗费时间,还增加了企业的资金运行成本。
渣打银行人民币产品全球主管弗兰克在加德满都一个会议上曾说过:“如果使用人民币,贸易商可以省去全部成本的两到三个百分点”。因此,通过金融合作可以促进双方之间资金便捷流动,为双边投资、贸易提供更为安全、便捷的支付渠道,同时能有效节省跨境结算的营运成本。
(二)巩固和促进双边经济与金融稳定发展
西藏与尼泊尔山水相连、文化相通、民俗相近、道路相通,在经贸等各方面合作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加强金融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双边开展金融合作有着坚实基础和巨大潜力,这也是双方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而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巩固和促进双边经济与金融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藏与尼泊尔现有的双边金融合作主要集中于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等方面,贸易结算基本采用的是非居民转账模式,涉及的领域和规模仍然比较有限。如果金融合作发展缓慢,将会制约其他各个领域的合作进度,并极有可能成为制约未来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的突出障碍。
2018年12月银联国际与尼泊尔主流发卡网络SCT合作,推出本地电子钱包Qpay,为尼泊尔持卡人提供银联移动支付服务,并与尼泊尔Himalayan银行、尼泊尔Nabil银行、尼泊尔渣打银行合作在尼境内ATM直接提取尼泊尔卢比。目前,在尼泊尔已有七成商户使用银联推出的云闪付、扫码支付等移动支付,覆盖餐饮、商超、住宿等多个领域。合规、安全又便捷的支付方式不仅消除了距离和地域的限制,助推尼泊尔经济发展,而且必将成为西藏与尼泊尔开展金融合作的良好契机。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双边合作逐步加深,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必将越来越广。
据悉,2019年8月西藏最大的数据运营商——宁算科技集团与尼泊尔政府达成口头协议,西藏宁算科技集团将为尼泊尔保管其金融实时数据的存储。这将是西藏与尼泊尔开展金融合作的良好开端,将为双方金融合作打下坚实的合作基础。
在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深化西藏与尼泊尔双边金融合作,对于推动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建设、推进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及加快“南亚大通道”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进一步巩固和促进双边经济与金融稳定发展。
(三)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
人民币目前是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第五大全球支付货币。双边本币互换可以为境外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是促进地区之间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西藏与尼泊尔双边经贸、交通、旅游、投资等方面合作的不断深入,必然会带动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发展创新,推动中尼两国中央很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样,在跨境合作中就可以绕开美元作为媒介的限制,直接进行本币结算,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风险;有助于推动境内外人民币市场有序连通,形成人民币“走出去”和“流回来”更加畅通的流动机制,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
三、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的主要制约因素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金融合作服务于经贸合作,良好的金融合作能够使双边经贸合作更加便利和高效。随着西藏与尼泊尔经贸等方面合作的加强,双方开展金融合作是大势所趋。然而,由于各种内外部因素影响,相对于双方经贸合作的节奏与步伐,西藏与尼泊尔在金融合作领域发展缓慢。这一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受到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制约。
(一)印度、美国、日本等国家对尼泊尔国内政治经济的影响,制约了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进程
尼泊尔位于喜玛拉雅山以南,东、西、南三面与印度接壤,并与北印度平原连为一体,受印度的影响不可小视。自二战结束以来,印度对于南亚次大陆有着绝对的主导权,且在体量和实力上尼泊尔与印度的差距都非常大,尼泊尔处处受制于印度。如,尼泊尔2015年选举时,印度为了影响其大选,对尼泊尔实施了长达近半年的经济封锁,对其实行“非正式禁运”,停止输送燃油,导致尼泊尔国内严重“油荒”,经济面临“崩溃”的局面。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印度制裁对大多数尼泊尔人生活的影响比2015年地震的影响糟糕得多。
自1962年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以来,印度就将中国看作自己的“假想敌”,加之印度一直以来的“大印度”梦想,所以长期排斥中国与尼泊尔发展正常的友好合作关系,把中尼友好看成是对印度的威胁。中国政府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得到了包括尼泊尔在内的有关国家积极响应和参与,而印度则对“一带一路”倡议心存疑虑,并通过影响尼泊尔国内政治对中尼合作进行干涉阻拦。
除印度外,美、日等国虽然从大的方面来看,与中国关系基本稳定,但是美、日防范中国的戒心并没有因此而减轻。对于中尼关系,美日也是虎视眈眈,时不时地以各种方式进行“搅局”,美、日试图让尼泊尔成为其与中国的地缘政治战略游戏中的棋子。在这样的国际大环境下,尼泊尔政府受到来自印美日等大国的各种制约与反对中国的压力,必然会影响到尼泊尔与西藏之间金融合作的进程。
(二)尼泊尔国内政局不稳,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延缓了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的进程
尼泊尔为年轻的联邦民主共和国,国内有大小70多个党派,政治体制为议会制共和制。在2018年尼泊尔大选组建新政府之前,尼泊尔国内政局长期动荡不安,2007-2017年11年间先后有10任总理上台执政。政府首脑频繁更迭造成政策不稳定,政策的延续性较差,政府间签订的协议常因新政府上台而延迟或取消。比如,2016年3月奥利总理访华期间,中尼双方签署了10项协议,7月份政权更迭后这些协议大多没有得到执行,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信心和积极性。
经济合作是金融合作的基础,金融合作依托经济合作,金融合作为经济合作服务和资金保障,经济合作与金融合作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受政局不稳的影响,西藏与尼泊尔经济合作进展十分缓慢。政治体制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金融体制的差异及民主化进程都不利于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有效开展。虽然自2018年1月组建新政府以来,尼泊尔国内政局逐步趋于稳定,但是之前动荡的政治局势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的进程。
(三)尼泊尔卢比币值不稳定、边贸合作中存在大量非正规渠道结算,直接影响了双方金融合作的积极性
尼泊尔卢比实行与印度卢比挂钩政策(100印度卢比=160尼泊尔卢比),由于印度卢比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加之新政府成立(尼泊尔共产党执政)之前,尼泊尔国内政局长期动荡,导致尼泊尔卢比币值很不稳定。目前,人民币与尼泊尔卢比的汇率机制尚未形成,兑换比率仍受到美元价格波动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币国际地位进一步提升,成为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人民币在尼泊尔境内可以自由流通,而且非常受欢迎。2005年,西藏吉隆县龙德普和日宇地区交易市场开始接受尼泊尔卢比,但是,长期的贸易顺差及尼泊尔卢比在西藏流通的范围有限导致尼泊尔卢比在西藏的接受度并不高。
中尼边境贸易是从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而来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不规范、规模小、商品种类少、结算金额小,长期以来贸易双方形成了采用现钞结算的习惯。由于通过正规银行渠道办理结算手续的比例很低,商业银行结售汇收益不高。基于政治风险性及经济利益考虑,双方商业银行参与金融合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高,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一直处于较低的层次。
(四)西藏与尼泊尔双边贸易发展不平衡,间接影响双边金融合作的进展
长期以来,由于国内生产力落后,尼泊尔虽然是西藏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但是与西藏的经济互补性不强,出口的商品以低附加值商品为主,产品竞争力差;而且中国规定不能通过边境贸易进口第三国的商品,使得西藏与尼泊尔的双边贸易长期处于高额顺差态势。
近年来,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双边贸易总额呈现逐年递增态势,其中,90%以上都是西藏对尼出口,贸易顺差越来越大。从对外贸易发展的实践经验来看,不断扩大的贸易顺差,不利于西藏与尼泊尔双边贸易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从而也间接影响到双边金融合作的进展。
(五)尼泊尔金融业基础条件差、西藏金融业整体水平不高,直接影响双方金融合作机制的形成与实施
尼泊尔经济落后、发展缓慢,金融基础设施十分落后,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贫困国家之一。截至2016年7月,尼泊尔共有28家商业银行、57家开发银行、36家金融公司、48家小型金融开发银行以及15家金融合作社、25家金融NGO和少量其他金融机构等。[3]尼泊尔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资本不足、基础条件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方面存在同质性,易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并存;金融产品品种较少,金融机构效率低下、可操作资金不足、缺乏专业性,严重影响整个金融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能够有效支撑尼泊尔与西藏跨境金融合作的基础设施、金融技术、人才等要素匮乏,导致与西藏金融合作进展缓慢。
随着电子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金融行业通过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得到飞速的发展。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西藏的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内的应用相比东部沿海城市仍有很大的差距。金融秩序不规范、金融创新能力不足;金融规模较小、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产品和服务较单一;金融资产总量不足、资产质量差;市场化程度不高、抗风险能力弱;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外流趋势明显等,这些都直接影响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机制的形成与实施。
四、加强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的思考
双边或区域金融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五通目标中“资金融通”的必要前提。加强西藏与尼泊尔的金融合作对于促进西藏与尼泊尔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意义重大,因此,我们应该从加强政府间区域金融合作交流、加快完善双边金融基础设施及跨境支付体系、创新投融资模式等方面,来加快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的步伐。
(一)加强政府间金融合作交流,科学构建中尼跨境金融合作机制
跨境金融合作涉及两国的切身利益,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磋商,在国家层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科学构建两国金融合作机制。首先,西藏与尼泊尔边境区域金融合作应在中尼政府不断加强政治互信的基础上,借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东风,以西藏建设“面向南亚开放大通道”、打造“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为抓手,鼓励双边人员进行互访,就有关事项进行直接接洽,高层互访并达成共识将对该工作的推动与落实起到积极作用;积极开展中尼边境地区跨境金融合作的交流活动,尽快签订中尼跨境清算的框架协议,实现从单边跨境结算向双方互开往来账户的突破;充分利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优惠政策,搭建跨境金融合作平台,加快构建中尼金融合作机制。其次,协调双方中央银行、外汇管理部门等机构出台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相关法规政策,确保双边金融合作顺利开展;加强西藏与尼泊尔跨境资金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双方金融管理沟通协商机制,并加大反洗钱的合作,以保障跨境金融健康正常地发展。最后,在西藏与尼泊尔跨境金融合作中还要根据双方边境实际情况不断创新金融业务。比如在边境区域开设跨境惠民支付便民服务点,规范边境地区小额跨境结算;在边境口岸地区建立中尼金融合作试验区;建立人民币和尼泊尔卢比自由流通货币区、跨境结算双方互开往来账户、推动形成人民币与尼泊尔卢比的挂牌交易及定价机制;采取双方互派工作人员的形式,着力解决金融机构跨境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西藏与尼泊尔边境区金融合作扫除障碍、搭建平台。
(二)多途径帮助尼泊尔摆脱对印度等大国的依赖,加快中尼金融合作进程
在印度视中国为最大博弈对手的大环境下,尼泊尔从地缘上天生受到印度钳制,自身实力非常薄弱,经济体量和综合国力与印度差距非常大;鉴于尼泊尔与中国和印度之间的特殊地缘关系,内政、经济不可避免的要遭受印度和美、日等大国的“染指”。因地缘结构方面原因,中国同尼泊尔的联系是不能同尼印相比的,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尼泊尔对于印度的附庸地位。中国有远大于印度的经济体量和综合国力,完全有能力通过修建中尼公路、中尼铁路实现道路联通;通过中尼跨境光缆实现网络联通等方式多途径帮助尼泊尔发展经济,摆脱对印度的依赖,给尼泊尔提供超越地缘限制的政治经济支撑,这样才能使尼泊尔政府在中尼双方金融合作中打消思想顾虑,加快双方合作进程。
由于印度对中国在南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戒备心理根深蒂固,中国“一带一路”具体合作项目应主动与印自身地区战略和南亚地区既有合作机制相衔接,打造利益共享的地区合作公共产品。[4]因此,在帮助尼泊尔摆脱对印度的依赖,加快中尼金融合作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印度的利益,使其也能分享共建“一带一路”的红利,共同获益、共同发展,践行“一带一路” “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最终实现中、尼、印三国合作共赢的局面。
(三)加快完善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基础设施及跨境支付体系
西藏和尼泊尔经济发展水平都很低,金融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对于开展跨境金融合作带来很多不便。随着中尼两国政治、经贸、人文等各领域合作深入推进,尼泊尔政府层面和民众层面均通过不同场合提出希望中国商业银行在尼设立分支机构以便利双边经贸合作与发展。为了促进中尼跨境金融合作,打通西藏“面向南亚开放大通道”,应充分发挥中国的大国优势,通过转移支付和利用对外援助等政策性资金对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同时,还要设计符合西藏与尼泊尔互设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的标准,支持西藏的银行、保险、租赁、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尼泊尔开设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为金融合作提供基础支持。
在双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建立中尼跨境支付清算体系,与尼泊尔商业银行建立国际结算账户往来关系;在尼泊尔逐步普及“云闪付”等扫码便捷支付的同时,不断创新跨境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构建跨境结算新平台,为双边贸易、旅游、投融资等合作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中央政府应当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在藏银行机构在边境口岸设立网点,开办外币兑换业务;继续加强与尼泊尔的双边金融开放与合作,推进中尼货币互换协议的签订;加快西藏商业银行“走出去”步伐,在尼泊尔加德满都、博克拉、蓝毗尼等主要城市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扩大跨境电子支付业务;完善跨境结算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双边金融合作进程。
(四)扩大和规范西藏与尼泊尔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
西藏应充分发挥与尼泊尔在金融合作方面的区位和地缘优势,以政府牵头、银行为主体,与尼泊尔签订长期货币合作协议。加快西藏区内金融机构建立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加大网银、SWIFT、信用卡、信用证等现代支付结算工具的运用力度,增强跨境清算的能力,拓展跨境结算的辐射范围。正视尼泊尔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信息技术较为落后的现实,积极对尼方银行提供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支持。商业银行要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通过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将大量游离于银行或正规金融机构系统以外的结算资金逐步引入到正规银行结算体系中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有利于西藏与尼泊尔双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对于双方银行的国际结算以及国内清算渠道都会有一定的要求,会涉及网络问题、代理行账户等问题。作为第二批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区,自2010年6月以来西藏对尼泊尔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333.67亿元,占全国对尼业务量的97.03%。[5]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西藏与尼泊尔的金融合作严重滞后于边境贸易的发展,正规金融服务跟不上边贸发展的需要,导致在中尼边境地区出现了大量非正规结算的“地摊式”银行。这种“地摊式”银行管理混乱、资金结算方式很不规范、潜在风险较大,但是由于其手续简单、交易时间短、灵活方便等特点,吸引了大量跨境贸易中的结算资金。
由于中尼双边金融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发展缓慢,“地摊银行”这种非正规结算方式在短时期内还无法完全取缔。非正规结算方式业务风险高,不利于中尼双边贸易结算的健康、规范发展,因此,要进一步规范中尼跨境贸易结算方式。通过提升西藏商业银行清算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银行内部国际结算业务的升级和改造,提升清算效率;针对西藏与尼泊尔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把握市场发展动向,开发与之配套的贸易融资、保值避险等金融产品,不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金融环境和金融服务,使贸易双方更愿意接受正规银行系统的人民币结算方式。
(五)创新投融资模式,为跨境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作为尼泊尔第一大直接外资来源国和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对尼泊尔投资目前主要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尼泊尔提供了大量优惠贷款和无偿帮助。2016年9月,由中国电建集团在尼泊尔投资兴建的首个电站——尼泊尔上马相迪A水电站投产发电;2018年6月,尼泊尔与中国签署跨境铁路合作协议;2018年11月,中国建筑集团所属中建七局中标尼泊尔南亚次区域经济合作道路改建公路项目,合同额约合1.5亿美元,该工程是尼泊尔近年来最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同月,中国民营企业银狮集团在尼泊尔最大投资项目落地,总投资3.5亿美元,是中国企业在当地最大的投资项目。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中国与尼泊尔两国政府及民间的各种跨境合作项目将会越来越多,跨境融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建设“南亚大通道”的时代背景下,西藏应加强与尼泊尔国家银行的沟通,应当借鉴跨境金融合作“云南经验”,积极与尼泊尔金融机构开展更加务实的合作,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动中尼双方在金融合作方面取得实际性进展。西藏与尼泊尔商业银行应在互设分支机构、进一步补充完善双方商业银行互开本币结算账户内容、加强金融业务常态化交流机制、搭建制度化和规范化反假货币工作交流平台等方式下,寻求新的合作领域和合作模式。积极利用中国政府的“丝路基金”“亚投行”等各类资金,创新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模式,为西藏境内企业走出去和中尼重点合作项目提供更多投融资支持。如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境内金融机构在中尼边境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在做好风险规避的前提下,逐步放宽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尼泊尔投融资的条件;通过建立专业化的跨境融资和服务平台,对于像“中尼友谊工业园区”“尼泊尔·中国西藏文化产业园”等经贸合作项目,可提供跨境现金管理、订单融资、大宗商品融资等服务;鼓励私营部门参与,通过资源换贷款、资金换市场等方式创建新型融资模式,为跨境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提升西藏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构建西藏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
(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合作,防范跨境金融业务风险
西藏与尼泊尔的跨境金融合作,可以促进西藏与尼泊尔的双边金融开放进程,但是,开放的前提必须是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具备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从实践层面有效推进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减少跨境监管套利,防范金融跨境风险,对于保障西藏与尼泊尔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中尼两国金融制度与金融结构不同,两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监管权力和监管规则都存在较大差异,直接影响跨境金融监管合作的效果。因此,西藏金融监管部门应针对跨境金融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尼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通过不断推进“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共同出台实施跨境金融监管的细则、办法和措施;确立系统性风险的识别、监控和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技术识别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还应注意保护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出现监管过度导致金融服务效率与经营绩效降低;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推动监管信息共享、数据共享;密切关注尼泊尔金融市场发展动态,防范跨境金融业务风险。
[参考文献]
[1]邓锐龄,冯智主编.西藏通史·清代卷(上)[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6.
[2]西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西藏自治区志·金融志[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
[3]尼泊尔银行[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http://np.mofcom.gov.cn/article/jmjg/zwjrjg/201706/20170602596395.shtml.
[4] 蓝建学 .“一带一路”倡议在南亚:进展、挑战及方向[J].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17(4).
[5] 达瓦萨珍,王发莉,才央卓玛.“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西藏与尼泊尔金融合作研究——基于跨境人民币业务视角[J].西藏大学学报,2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