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林芝市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区党委提出的“林芝要在脱贫攻坚上走在前列”要求,紧紧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核心问题,瞄准“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精准方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最高的重视程度,最强的政策保障,最大的投入力度,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市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绝对贫困全面消除,7县区全部如期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任务圆满完成。现就林芝市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芝市基本情况与贫困状况
(一)林芝市基本情况
林芝古称“工布”,藏语意为“太阳的宝座”,1986年恢复地区建制,201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林芝市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与印度、缅甸两国接壤,毗邻拉萨、昌都、那曲、山南等市,全市平均海拔3100米,总面积11.7万平方公里,下辖巴宜区和米林、工布江达、波密、朗县、察隅、墨脱6县1区,54个乡镇、2个街道办、498个村居,总人口23.8万人,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汉、门巴、珞巴等35个民族和僜人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区。
(二)林芝市贫困状况
按照2010年不变价2300元的贫困标准,2015年林芝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36户22803人,其中一般贫困户3849户15120人、低保户1871户6670人、五保户916户1013人,贫困发生率为16.42%。贫困分布很不均衡,既零散,又连片集中,覆盖全市54个乡镇490个村居,主要分布在墨脱、察隅2个重点县,波密县康玉、八盖,察隅县古拉、察瓦龙等18个重点乡镇和朗县金东乡西日卡村等149个重点村,这些重点县、重点乡镇、重点村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欠缺、信息闭塞、自然灾害频发、经济发展明显滞后,在我市属典型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经自治区认定备案,林芝市有墨脱、察隅、朗县3个深度贫困县、9个深度贫困乡镇、85个深度贫困村。
二、脱贫攻坚主要做法
五年来,全市上下严格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立足贫困特点,聚焦脱贫重点,把精准理念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着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劲、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有效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千方百计凝聚攻坚合力,构建确保脱贫攻坚落实见效保障体系
1.注重抓牢思想引领。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在各地调研脱贫攻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文件资料汇编》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应学尽学、应学立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抓脱贫攻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立足林芝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务实举措,转化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强大动力。
2.注重抓牢组织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成立并及时调整充实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级干部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县区均成立由县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县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乡三级脱贫攻坚指挥部主抓,专班专干设到乡镇,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项落实,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组织指挥体系。实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市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四包”制度,建立联系点34个,每个乡镇都有一名市级领导对口联系,深度贫困村由区直和市直部门帮扶,确保找准短板弱项、深挖瓶颈制约、推动工作落实。
3.注重抓牢政策保障。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总纲,按照自治区实施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林芝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明确一个目标,完善六项机制,采取九项举措,严格三个要求”的“1693”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中共林芝市委 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出台“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产业扶贫规划、转移就业规划、生态补偿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出台配套文件16个,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政策支撑。
4.注重抓牢责任落实。层层逐级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政府履行主抓责任、干部履行主帮责任、基层履行主推责任、社会履行主扶责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行具体责任,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2016年以来,从市直单位选派17名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为市、县区扶贫部门充实干部22名,每个乡镇配备5名扶贫专干,将525名专招大学生充实到乡镇,选派优秀干部到498个村居担任第一书记,选派47名干部选派到村居担任村官,招录乡村振兴专干498名,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履行脱贫攻坚责任。
5.注重抓牢资金支撑。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建立并巩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援藏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五位一体投入体系。2016年以来,每年制定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累计落实资金46亿元,确保资金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匹配。成立林芝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设立风险补偿及担保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全面落实贫困户、涉贫企业“免担保、免抵押”政策,开展脱贫攻坚投融资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近60亿元,其中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40.5亿元;扶贫产业贷款15.54亿元,定向支持253个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72亿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1.98亿元,惠及贫困户2877户。保险业共计赔付政策性保险1.79亿元,惠及农牧区11.9万人次。
6.注重抓牢分类施策。制定《林芝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整合资源优势,实施产业发展、电力、水利、交通、通讯、危房改造、教育、培训等8大类233个项目,加大对朗县、察隅、墨脱3个深度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攻克深度贫困地区堡垒。2016年以来,安排中央及自治区和市级脱贫攻坚资金25亿元、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11亿元,进一步补齐深度贫困县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短板弱项。优化强基惠民驻村干部结构,将自治区和44个市直单位驻村点调整到深度贫困村,强化驻村工作与脱贫攻坚精准对接,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7.注重抓牢督促指导。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包点联系制度,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为基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坚持用目标倒逼责任、用任务倒逼措施、用问题倒逼方法,每年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脱贫攻坚检查督导,做到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用精准指导、严督实导,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坚持每年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用好考核“指挥棒”,兑现脱贫“军令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不错退、不漏退,防止“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
8.注重抓牢作风建设。坚持脱贫攻坚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从严从实强化专项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在扶贫领域成为常态,有效避免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过度检查中解放出来,把更多时间、精力放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上来。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1件、立案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4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9.注重抓牢制度建设。将建章立制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既注重“当下改”,又加强“长久立”,及时将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制定出台《脱贫攻坚数据不精准倒查追责制度》《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追责制度》《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产业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脱贫攻坚问题反映举报制度》等8个务实管用的制度,全面扎紧扎密脱贫攻坚各项制度的“篱笆”,切实增强脱贫攻坚严肃性和约束力,形成用脱贫攻坚制度管事管人管钱良好局面,扎实有效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脱贫。
(二)坚持落实精准方略,多措并举推进精准施策,走出一条符合林芝实际脱贫攻坚新路
1.实施发展生产脱贫行动。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贫困群众增收的根本之策,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精准扶贫产业。把精准扶贫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精心实施旅游扶贫村、家庭旅馆等乡村旅游项目,推动贫困群众参与乡村旅游,吃上“旅游饭”。全市建成乡村旅游示范村31个,农牧民家庭旅馆637家,直接参与旅游业的农牧民群众达6756户,户均增收4.77万元。围绕“一带四基地”产业发展布局, 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实行“4+1”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市场主体帮扶、能人大户帮带、贫困群众联办,以协议、合同等形式,强化带贫机制建设,通过建基地、扶龙头、创品牌、拓市场,提升扶贫产业规模水平,确保贫困群众稳定收益、长期受益。2016年以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660个,完成投资38.32亿元,建成扶贫产业园区6个、电商平台13个,参与产业扶贫的企业47家、合作社361家、家庭农场8家、种养殖大户10个,培育喜马拉雅圣茶、工布红等特色品牌34个,形成了户有项目、村有产业、乡连成片、片成规模、收益明显的扶贫产业格局,直接带动建档立卡群众65522人次、人均分红3680元,间接带动非贫困群众61396人次、人均收益1004元。
2.实施扶贫搬迁脱贫行动。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资金4.6亿元,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适度集中为原则,建成搬迁安置点25个,759户3392名搬迁群众实现全部入住。注重配套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修建给排水72.4公里、输电线路52.13公里、村内道路28.06公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4个、学校8所。投入资金1.25亿元,实施集中安置点产业项目29个,实现搬迁群众产业全覆盖,通过产业带动年人均最高增收2500元。坚持守边固边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大力实施“向前推”战略,将察隅、墨脱两县632户3232名群众从非边境地区搬迁至边境一线,引导抵边放牧、抵边耕种。稳步推进昌都“三岩”片区跨市整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入住“三岩”片区搬迁群众507户3252人,配置草场43.04万亩,实施产业项目43个、交通项目56个、水利项目68个;新建幼儿园2所、改扩建学校15所,随迁的609名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实施生态建设脱贫行动。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林芝独特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推动生态保护与富民利民双赢。结合生态林芝建设,2016年起,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人口招聘生态宣传员5732名,持续执行到2019年,推动群众增收。精准落实自治区八大类生态岗位,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定酬,2018年起将生态岗位薪酬从年均3000元增长到3500元,五年累计兑现生态岗位资金3.53亿元,11.43万人次通过生态补偿岗位受益。整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 组织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参与流域治理、防沙治沙、生态工程等建设,最大限度增加群众收入。大力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引导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以投工投劳的方式积极参与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义务植树和消除“无树村、无树户”行动,大力发展庭院经济,让空地绿起来,推动实现休闲采摘、庭院美化,带动群众增收。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突出厕所革命、人畜分离、违建拆除三个重点,推进“三清一改”,改善农牧民群众居住环境。
4.实施教育培训脱贫行动。以保障义务教育为主线,全面落实15年教育免费“三包”政策、贫困家庭大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和“两后生”资助政策,每年安排市财政资金200万元设立贫困学生资助资金,有效推动教育扶贫落实。2016年以来,落实“三包”政策资金5.94亿元、受益学生17.30万人次;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0.88亿元、受益学生11.19万人次;落实资金1287.53万元,资助建档立卡大学生2769人次。坚持以贫困群众就业增收、脱贫致富为主要培训目标,主要围绕餐饮服务、特色种养殖、挖掘机操作、驾驶技能、建筑施工等贫困群众参与度高的就业创业工种,开展技能技术培训,精准提升贫困群众就业能力。2016年以来,投入资金2549.76万元,举办培训班508期,培训贫困群众14396人次,转移就业15087人次。以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为抓手,坚持市场就业与政府就业相结合,设立1000万元就业创业扶持基金和500万元创业担保基金,制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对一”“一对三”就业帮扶实施方案,高位推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18年以来,全市毕业大学生4668人、就业4474人,其中619名建档立卡大学毕业生全部就业。
5.实施政策兜底脱贫行动。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构建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主的综合兜底保障体系,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开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执行先入院、后付费的结算模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看病能够及时入院治疗,推进“三个一批”健康扶贫,稳步推进市、县医疗机构结对帮扶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全面提升县乡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农牧区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2016年以来,健康扶贫大病救助5216人次,资金950.68万元,治愈3872人次,治愈率达74.2%;支出民政医疗救助金4845.07万元,受益困难群众59753人次。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资金分别提高到4713元、7069.5元、13213.2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752.58万元、受益17655人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4180.83万元、受益5564人次;兑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701.14万元,受益43414人次。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累计开展临时救助5415人次,支出救助金1318.91万元。
6.实施补齐短板脱贫行动。深入实施“水电路讯网、科教文卫保”十项提升工程,加速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全市54个乡镇、498建制村居道路,通达率均为100%,54个乡镇、426个建制村通畅,通畅率达96.3%、85.84%;通电率100%,乡镇移动信号覆盖率100%,光缆传输覆盖率96%,行政村网络覆盖率100%,邮政普遍服务实现全覆盖,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科技对经济发展贡献率达45%。2016年以来,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改造农村危房1215户、民房屋顶11724户,建档立卡户安全住房率达100%;巩固提升1.5万名建档立卡群众饮水安全,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普及率保持在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9.82%,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95.7%;新建学前双语幼儿园150所,各级各类学校达285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18%、小学净入学率99.98%、初中毛入学率103.09%、义务教育巩固率96.5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71%,建档立卡学生入学率100%。抓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契机,落实“一室多用、一室多能”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市有村卫生室489个、村医978名。高质量推进边境小康村建设,落实资金36.55亿元,综合解决边民用电难、饮水难、行路难、就医难、创收难等问题,完成141个边境小康村建设任务。
7.实施社会帮扶脱贫行动。制定《林芝市深化援藏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广东援藏市的县(区)镇与林芝的乡镇结对,扎实开展粤藏同心携手奔小康工程、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工程、“组团式”援藏拓展工程等援藏工程,高位推进对口受援扶贫。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3.4亿元,实施援藏项目169个,建成特色园区和基地7个;招商引资产业项目40多个,投资1.8亿元建设的粤林产业园入住企业12家;支持建设的101个小康示范村、8个边境小康村,惠及农牧民群众6039户24475人;82名组团式医疗人才、367名柔性专技人才和152名“组团式”教育人才、811名支教大学生,入林开展医疗、教育帮扶;面向林芝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广东企事业单位岗位8941个,帮助160余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在区内外市场就业;援藏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1000多名。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市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7+2”西藏特色产品和旅游交易推广中心,在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设立“西藏林芝馆”,开通林芝特色优品进广东“直通车”,畅通扶贫产品产供销渠道,推动林芝特色产品走出去,带动林芝特色农牧产品销售。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178家工商联会员企业与138个村1189户4663名贫困群众进行结对帮扶,投入资金9760.83万元。实施军民结对帮扶,武警广东、西藏总队跨地域协作帮扶墨脱县格当乡桑珍卡村发展茶叶种植、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投入资金572.76万元;林芝军分区捐赠米林县100万元,西藏军区捐赠朗县30万元,三峡集团捐赠察隅1500万元、墨脱1000万元,定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
8.实施党建引领脱贫行动。制定《林芝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政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无缝对接”,实现党建与扶贫“双推进”。实施新时代干部精准驻村试点工作,采取派驻单位直接包乡镇负责制或一个驻村工作队负责几个相邻村居连片的方式开展驻村,实现“双培养”“双提升”。大力推进“能人治村”,全市2600余名“两委”班子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100%,致富带头人、技术能人达1074名。发挥中央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和发挥市委、市政府每年1500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政策撬动作用,有效整合强基惠民“短平快”项目和扶贫项目资金,通过新建和联村共建等方式,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吸引贫困群众参与集体经济建设,有序推进“空壳村”清零,2020年底全市所有村居集体经济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扶活动,全市1.4万名党员干部“一对一、多对一”与贫困户“结对子”,察实情、谋思路、实帮扶,推动精准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出成效。
9.实施志智双扶脱贫行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思想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结合“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正向激励,注重挖掘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用身边人“现身说法”,讲述脱贫致富经验做法,引导群众学习、崇尚、争做先进典型,鼓励建档立卡群众不断强化脱贫致富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依靠党的好政策,积极外出务工,参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赚取劳动酬金。174户贫困户在村头、路边、旅游景区、小集镇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办小商店、小茶馆、小饭馆、小宾馆、停车场、洗车场,通过自主创业带动全家实现稳定脱贫。突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大力开展陈规陋习帮教、“七五”普法宣传、“劳动技能竞赛”“比学赶帮超”“孝老爱亲榜样”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群众自编自创《党的恩情洒康玛》情景剧、《今生,我生活在最幸福的时代》话剧、《兜底生活》《一切为了学生》《幸福照进新生活》小品、《十谢共产党》歌谣等文艺精品,引领广大群众自觉知党恩、感党恩,永远跟党走。
(三)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紧盯长效增收稳定脱贫,持续加力巩固提升林芝脱贫攻坚成果
1.以完善政策体系巩固脱贫成果。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工作要求,明确“加力、巩固、提升”工作思路,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区党政正职和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稳定铁纪,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机构不变、人员不散、政策不变、效果不减、作风不变、责任不减。结合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需要,2019年把工作重心由注重减贫进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移,2020年把工作重心从消除绝对贫困向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减缓相对贫困转变,制定《林芝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林芝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林芝市扶贫产业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林芝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林芝市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修订《林芝市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及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连续性和规范性,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政策保障。
2.以促进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在持续落实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生态扶贫、教育帮扶、医疗帮扶、社会帮扶等系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惠民措施基础上,更加注重推进群众持续增收。有效推进消费扶贫行动,主动申报扶贫产品,编制扶贫产品目录,启动“百企参与、万人同行”消费扶贫月主题活动,打造林芝消费扶贫一条街,给予入驻扶贫企业“两年免租金”优惠条件,助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国扶办认定我市30家企业83个扶贫产品,《西藏林芝市扶贫产品目录》收录扶贫企业31家、扶贫产品8类159种,30家企业83个产品入驻社会扶贫网、10家企业62个产品入驻扶贫832平台、30家扶贫企业281种产品入住消费扶贫一条街,全市线上线下销售扶贫产品价值达7438万元。新冠疫情发生后,全市将249个400万元以下项目交由农牧民施工队实施,吸纳农牧民群众务工4863人次、增收4434.89万元,其中141个400万元以下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群众务工2822人次、增收654.26万元。
3.以长效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加快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受益权、监管权“四权”界定和登记造册,抓实扶贫产业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落实,有效明晰扶贫资产权属关系,强化扶贫资产管理,保障扶贫资产安全,确保持续长期发挥效益。制定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常态化监测网络体系,将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边缘户“两类人群”和“三岩搬迁”群众作为重点监测对象,通过实施有针对性地产业帮扶和转移就业等综合性扶持,全市没有出现返贫和新致贫群众。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形成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制度框架为目标,积极推进“十四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实事求是谋划一批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转移就业培训等脱贫成果巩固提升项目。“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实施扶贫项目641个,估算投资61.89亿元,其中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34个,估算投资57.07亿元。
4.以全面整改问题巩固脱贫成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意见、2016年以来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始终以深化理论学习为基础、以抓实调查研究为载体,以深入检视问题为契机,以狠抓整改落实为驱动,开展脱贫攻坚成效排查,强化查漏补缺,实行挂牌督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整改举措落地落实,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以整改实际成效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以来各类问题得到及时全面有效整改,群众对脱贫攻坚满意度持续提高,脱贫攻坚普查顺利通过自治区、国家普查办审核验收。
三、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五年来,全市以前所未有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国务院扶贫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2016年以来,察隅县荣获全国“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十三五搬迁工作明显县,全市4名干部荣获全国性脱贫攻坚奖项,4名干部群众荣获自治区级脱贫攻坚奖项,墨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林芝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林芝市委、市政府先后荣获4个自治区级集体奖项。
(一)脱贫攻坚取得全方位历史性成效。全市上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推动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同时,也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了坚实基础。到2019年底,全市累计减贫6958户23893人,490个贫困村居全部退出,7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历史性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区域性整体贫困有效解决。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由2015年底的不到2855元增长到今年的预计超过13000元,增长355%,是2015年的4.55倍,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提高、不断增强,稳定脱贫基础显著增强。2020年全市没有出现新增和返贫人口,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广大贫困地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全市党员干部按照既定脱贫攻坚路径,有效发展扶贫产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项提升工程”、边境小康村建设、“向前推”战略、危旧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等,大力推进幸福美丽乡村建设,确保贫困地区特别是朗县、墨脱、察隅3个深度贫困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年年都有新变化,发展环境和发展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短板正在一步步补齐,发展瓶颈正在一步步破除,发展基础正在一步步打牢,与巴宜、米林、工布江达等腹心县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正在一步步缩小,让群众看到了变化,收获了实实在在扶贫成效。
(三)基层干部能力建设得到有效提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奋斗精神,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形势任务,强化政策学习,吃透政策要义,把握政策实质,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群众期盼,加强扶贫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着力推动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基层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能力有效提高,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坚决啃下硬骨头、打好主动仗,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中增长才干,为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四)群众勤劳致富意识发生积极转变。全市大部分贫困群众更加主动克服“等靠要”“穷自在”思想,积极转变懒种惰养、靠天吃饭、降财祈福的老旧观念,纷纷开始打扫家居、清洁个人卫生,追求健康文明生活,自主投身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参与项目材料运输、装卸和项目建设,用双手践行脱贫攻坚,激励更多群众自力更生,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从参与勤劳致富的实践中改变“好吃难做”“靠着墙根晒太阳”等不良现象,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了有尊严的脱贫,潜移默化间改善了贫困地区“脏乱差”局面,推动了美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
(五)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广大党员干部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拼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韧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脱贫攻坚主战场作为锻炼自己的重要平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转变作风、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砥砺品质,进一步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关怀送到群众身边,全面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宗旨,充分展示了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使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更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夯实了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四、形成的脱贫攻坚经验
林芝市的脱贫攻坚取得如此成绩,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一)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要求,自上而下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把脱贫攻坚专班设到乡镇一级,积极构建全市一盘棋脱贫攻坚体系,集中力量办大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加快完善扶贫治理体系,大力提升扶贫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解决贫困群众最急最盼最忧的问题,脱贫攻坚保持了正确方向和良好态势。
(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五年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核心问题和“解决好集中连片特困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巩固温饱与生产方式转变之间的矛盾、稳定脱贫与全面小康之间的矛盾”等问题,统筹考虑林芝贫困现状、贫困程度,聚焦贫困、精准对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精确设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提出了“明确一个目标,完善六项机制,采取九项举措,严格三个要求”的“1693”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形成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带动、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扶贫开发格局。
(三)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五年来,我们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全面梳理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上级和本级财政涉农资金,强化部门之间的统筹衔接,坚持每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强化投入、打捆使用,避免因中央、自治区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出现市、县两级政府投入的“挤出效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把管好用好脱贫攻坚资金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区、责任部门、项目主体,严格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资金跟着贫困对象走,强化资金监管使用,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
(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滴灌,瞄准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从细处着眼,从实处着手,全面准确掌握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实际情况,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贫困类型,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办法”需求,求真务实制定具体帮扶方案,细化帮扶措施,推动因人因户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有效确保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稳步推进,为按时完成既定脱贫摘帽任务、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夯实了基础。
(五)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发力。五年来,我们坚持在发展中改善民生,大力落实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帮扶、政策兜底、转移就业、金融撬动、社会帮扶等脱贫攻坚举措,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确保了贫困地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帮扶措施全覆盖。特别是我们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向前推”战略、地质灾害搬迁相结合,实施了察隅县布巴、目本等一批边境村搬迁安置和墨脱桑珍卡村回迁安置项目、八一镇永久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做到了实施一个搬迁项目、安置好一方群众、实现一方群众脱贫。
(六)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注重创新驱动积极发展生产。五年来,我们坚持多主体参与,积极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大力实施“强企入林、强智入林、引金入林”战略,探索创新出“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专合组织、致富能人+贫困户”的“4+1”产业扶贫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扶贫产业,招商引资了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千金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在我市落户,建立健全扶贫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实施了一批辐射带动性强、能支撑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项目,探索出了一条有利于群众增收、能推动乡村发展的“幸福路”,实现发展扶贫产业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双促进,帮助贫困群众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七)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积极主动践行扶贫初心使命。五年来,我们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出的“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目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紧迫感,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产业精准扶贫、基层党建促脱贫、脱贫攻坚突出问题与短板进行专题调研,始终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份“初心”和“使命”写在旗帜上、扛在肩膀上、落实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坚守初心、践行使命、忠诚履职,完成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居全部退出、贫困县区全部摘帽。
(八)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的思想观念,树立起团结一心、互相帮助,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的坚定信念,始终注重把志智双扶摆在脱贫攻坚重要位置,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脱贫攻坚”巡演600余场次,大力践行“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等理念,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强扶志信心、优扶技环境、正扶德风气,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自觉把主要精力用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进一步增强脱贫致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了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观念的转变,走上自主脱贫、勤劳致富之路。同时,通过脱贫攻坚的开展,贫困地区广大农牧民群众在实实在在的收获中,更加知党恩、更懂感党恩、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五、不足之处
五年来,全市上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脱贫攻坚,目前全市绝对贫困全面消除,有效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但对标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扶贫产业项目效益大规模显现还需一些时日。我市属高山峡谷地带,受自然条件约束,一些如林果类、藏药材类等扶贫产业,生长周期较长,两三年内无法产生收益,项目效益短期难以显现。同时,由于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时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不到位,项目精细化管理还有待提升,也一定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
(二)农牧民群众自主发展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农牧民群众受思想观念、技能技术等综合因素影响,自主发展、加快发展的意识,特别是增收致富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反反复复在易致贫、易返贫的监测预警线上徘徊,需进一步提升自我造血功能。
(三)偏远县发展不平衡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快补齐。偏远县乡受诸多因素影响,与腹心县相比存在差异性,发展不平衡,瓶颈制约仍旧不同程度存在。目前个别偏远牧区通讯信号时有时无,波密县康玉乡电网仍是孤网运行,仍在使用小水电照明,全市还有174户距离主电网较远的自然村群众使用户用光伏供电。这些短板,亟待加大投入,加快补齐。
(四)易地搬迁群众真正融入迁入地还需时日。搬迁群众特别是三岩搬迁群众举家进行异地搬迁,迁入新家园,生活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等发生改变,加之受传统观念影响,搬迁群众融入迁入地、适应迁入地,都需要较长时间磨合。在激发内生动力,推进搬迁融入上还需持续强化教育引导。
五、脱贫攻坚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十三五”已收官,“十四五”已全面开启。总结回顾五年脱贫攻坚历程,脱贫攻坚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启示如下。
(一)实施乡村振兴,需要推动发展观念转变。过去五年,从贫困县、贫困村再到贫困家庭,全市各级各部门对贫困对象进行全方位帮扶,推动市、县区、乡镇在组织领导、资金、人才、政策投入等方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帮扶体系。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这一帮扶体系,千方百计、一心一意抓贯彻落实,才能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但在脱贫攻坚战中形成的帮扶理念并不适合乡村振兴。因为脱贫攻坚的主体主要针对贫困对象,聚焦贫困户脱贫增收,扶贫对象处于被动的地位;而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则是面向全部农牧区和全体农牧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需促进乡村产业、文化、人才、生态和组织等全面振兴。因此,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首先必须改变观念,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下,必需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由“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二)实施乡村振兴,需要推动工作体系转型。过去五年,我市的脱贫攻坚能够取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绝对贫困全面消除的显著成效,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立的一套完整的减贫工作体系,形成的包括组织领导、驻村帮扶、资金投入、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责任监督、考核评估等制度体系。实践证明,这些制度体系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有效保障。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接续战略,是对全面脱贫成果的巩固和提升。推动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需要借鉴脱贫攻坚战中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一起抓,实行市统筹、县区抓落实、乡镇设立专班的工作机制等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探索建立一个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新的工作体系,合理分工,循序渐进,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
(三)实施乡村振兴,需要推动发展动力转换。过去五年,全市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中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主导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保障。然而,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政府应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在确保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进一步强化政府引领作用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牧民主体的关系,转换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农牧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首先,在观念引导上,应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激发内生动力,提高主体意识,提高其自觉发展、自我发展意识。其次,在技能发展上,应继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用好各种资源,加强农牧民技能技术培训,夯实乡村振兴人力资本基础。第三,在产业发展上,应一如既往发展农牧民群众能够参与的增收致富产业,让农牧民群众真正参与到乡村振兴上来,使农牧民不仅成为产业发展的受益者,而且成为产业发展的参与者,从而真正实现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有机结合。
(四)实施乡村振兴,需要推动政府政策转向。过去五年,我市实施的脱贫攻坚政策属于典型的帮扶政策。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转向乡村振兴,需要对脱贫攻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向乡村振兴普惠性政策转变。要立足全面巩固脱贫成果,面向解决相对贫困,坚持按照摘帽不摘政策要求,继续实行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社会保障等涉及“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民生领域扶贫政策;结合产业振兴和脱贫成果巩固现实需要,及时对产业扶贫以及涉及到的基础性工作的扶贫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增强产业扶贫政策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推动扶贫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振兴。继续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生态建设保护等政策实施力度,着力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激活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五)实施乡村振兴,需要推动资金投向转移。过去五年,无论是按照国家“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要求,还是自治区“五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要求,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落实投入了大量脱贫攻坚资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需要资金保障。在全面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目标后,应将中央、自治区减贫资金投入在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转移到支持包括减少相对贫困在内的乡村振兴上来。按照脱贫攻坚“多个龙头蓄水、一个龙头方式”模式,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持续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事业,确保乡村振兴财政资金投入有大幅增长。同时,还应加强项目统筹,将脱贫攻坚期内未实施,但需要升级的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乡村振兴的项目资金标准和要求加以落实,确保乡村振兴期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资金投入不出现“断崖式”下降,促进脱贫成果巩固。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平稳转型的过渡时期。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九届八次全会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继续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脱贫攻坚组织指挥、政策保障、基层组织和全社会参与机制稳定,高度重视返贫和新致贫风险,把高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作为“十四五”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慎终如始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进一步巩固高质量脱贫成果,奋力谱写林芝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新篇章。